2021年12月24日 星期五

110年10月資訊參考:疫苗覆蓋率破百 11/5前維持二級警戒...

 疫苗覆蓋率破百 11/5前維持二級警戒


考量國內疫情目前已趨緩並且穩定控制,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12日至1115日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外出除非符合例外情形,原則上應全程配戴口罩,並取消集會人數上限。

截至1027日止,COVID-19疫苗第一劑接種人口涵蓋率達70.01%、第二劑達30.87%,劑次人口比100.88(/每百人),全台已接種約2363.7萬人次,提前達成接種目標。

其中65歲以上長者第一劑接種率78.16%,第二劑67.57%,第五類長照機構工作人員及受照顧者第一劑71.2%,近57%完成第二劑接種。

指揮中心說明,外出仍應全程佩戴口罩,例外情形包括室內外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或團體照、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工作、從事山林及海濱活動,以及烤箱、三溫暖等易使口罩潮濕場合時,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佩戴口罩。

至於原先室內80人、室外300人的集會人數上限,以及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人流控管和藝文展演、體育活動等室外人數降載規定則取消。

外界關心邊境解封條件,以及低風險國家是否優先鬆綁?指揮官陳時中回應,致死率相對低當然是考慮的因素,對境內來說當然是以第二劑涵蓋率作為指標,再考慮各國風險狀況予以分級。

 

配合攬才專法實施 勞動部公告修正雇主應備文件

配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等相關法規修正,勞動部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規定,配合人才專法第6條規定,增訂免附外國人取得學士學位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另配合民法成年定義由20歲下修至18歲,並於112年實施,將應備文件未滿20歲之文字修正為未成年。

勞動部1101028日公告修正「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第二點、 第三點、第四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01025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雇主申請聘僱第一類外國人其他應備文件」修正重點包括,對於外國人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後之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但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六條規定、經公告通案會商不受工作經驗限制、申請個案會商,或曾申請聘僱許可經許可者,免附。

配合人才專法將短期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納入專業工作,短期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授權依據調整,已非屬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所稱第一類外國人,因此刪除短期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相關應備文件。

配合勞動部公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英語教學助理為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新增申請工作許可之其他應備文件,如受聘僱外國人須達歐洲語言學習、教學、評量共同參考架構(簡稱CEF) B2級以上之語言能力證明資料影本(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或通用語言為英語者,免附)

避免勞工染疫康復遭雇主不當對待 勞動部發函說明


目前國內累計1.6萬餘例確診,為避免勞工染疫康復後重回職場,遭受就業歧視,勞動部日前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強化轄內事業單位遵法辦理相關事宜並積極辦理相關申訴案件,同時呼籲雇主應有同理心,不得有任何不當對待或出現不公平之待遇。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副司長黃琦雅指出,因此依立委要求,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在1101012日發函給直轄市與地方政府、竹科管理局與經濟部出口區管理處等,請地方政府強化轄內事業單位遵法辦理相關事宜並積極辦理相關申訴案件,免勞工染疫康復後重回職場,有遭受雇主調動或解雇等不當對待。
 
黃琦雅說明,依傳染病防治法第11條規定,對於傳染病病人、接受隔離治 療、居家或集中檢疫者的合法權益,應予尊重及保障,不得 予以歧視;該法第12條同時規定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居住或 給予不公平待遇。違反前開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5萬 元以下罰鍰;必要時,並得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 按次處罰。
 
黃琦雅表示,各地方政府應加強宣導轄內事業單位,應遵循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防疫規定,對於確診經治療康復後重回職場之勞工,雇主應以同理心對待,不得有任何不當對待或出現不公平之待遇。若轄內勞工有因染疫與雇主發生勞資爭議,應積極依法妥處。

 

勞退金自提人數比率達11.14% 打工族也可自提


勞工可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根據統計自提人數比率已達11.14%,但許多勞工以為只有領月薪才適用,勞動部今天說,打工族不論領多少錢都可自提勞退金。
 
勞動部舉行例行業務報告,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指出,勞工退休金條例明定,雇主應按月提繳不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也可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根據統計,勞退自提人數在去年底首度突破一成,今年則持續成長,截至8月底止,比率已達到11.14%,人數約793925人。
 
謝倩蒨表示,許多勞工以為只有領月薪制勞工才可以自提,但其實並非如此,即便是打工族也可以在1%6%之間自願提繳退休金,而且也可隨時停止自願提繳。
 
謝倩蒨說,自願提繳退休金對勞工是有好處的,像是享有自提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的稅賦優惠、請領退休金時更可享有不低於2年定期存款利率的收益保障,保本保息保證領回。
 
謝倩蒨指出,勞工如果有自願提繳退休金意願,可向雇主表示,透過雇主向勞工保險局申報,也可由雇主代為向勞工保險局繳納自提金額,快速又便利。 

 

職安署公告111年職災預防優先補助事項

職安署指出,依「職業災害預防補助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於每年10月底前公告下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111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於1101022日公告,共有12項。
 
根據公告111年度職業災害預防重點及優先補助事項,包括一、預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業災害及促進職場健康。二、職業流行病學調查及研究、職業病診斷技術發展及運用。三、工業通風與職業衛生設施改善、局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防護器 具之實務應用及推廣。四、預防被夾、被捲、被撞、墜落、物體飛落、被刺、被割擦傷、感電、物體倒塌、崩塌、火災、爆炸等職業災害之安全衛生設施改善及管理制度之建立。
 
五、屋頂作業、堆高機作業、移動式起重機搭乘設備承載勞工從事作業、車輛機械作業、捲胴機械作業、電氣作業、化學管線維修作業、裝卸作業及食物外送作業等高職災發生率作業之自主 管理機制、安全作業標準、圖說、教育訓練及宣導等危害預防 技術應用及推廣。六、營造工程於規劃、設計及施工階段考量施工安全與採用安全工法之研究、推動及人才培訓。 七、全民參與職業安全衛生文化之推廣。 八、營造業無一定雇主工作者安全意識職能之提升。
 
九、外籍移工職業安全衛生宣導數位教材製作及推廣。十、勞工身心健康保護事項之推廣。十一、母性健康保護之教育訓練及宣導。十二、預防職業災害勞工再次發生職業傷病之相關實證研究。

新修攬才專法10/25生效 放寬永居條件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自1101025日正式施行,國發會表示,已協同相關部會訂定或修正相關法規、行政規則及配套措施,並且開始受理申請。其中各界最關注的「縮短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可洽詢內政部移民署各地區服務站或就業金卡辦公室;其他子法及配套措施,可上國發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https://foreigntalentact.ndc.gov.tw) 及就業金卡官網(https://goldcard.nat.gov.tw) 了解。
 
國發會說明,此次的攬才專法修法重點,包括放寬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如在台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無須具備2年工作經驗,爭取優秀外國大學畢業生來台,並鬆綁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且取得我國博士學位者,得再折抵1年。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在台連續居留期間維持5年,但取得我國碩、博士學位者,可分別折抵12年。
 
至於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為5年;另外,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屬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的健保納保,可免除6個月等待期。

移工薪資應全額給付 雇主不得擅自扣留

近期有移工向勞動部1955專線申訴雇主扣留其薪資作為違約金的情形,勞動局表示,為保障勞工權益,如移工有為雇主提供勞務的事實,雇主應按勞動契約給付薪資,不得擅自扣留,否則將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及第67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3條第1項規定,雇主依勞動契約給付移工工資,應檢附印有中文及該移工母語的薪資明細表,記載實領工資、工資計算項目、工資總額、工資給付方式、勞健保、膳宿費、所得稅等項目,交由外國人留存,並自行保存五年。
 
同條文第4項也規定,第一項工資,除外國人應負擔的項目及金額外,雇主應全額以現金直接給付,若以其他方式給付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予外國人收存,並自行保存一份。
 
另外,依勞動部(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0711日勞職管字第1000502517號函釋,外籍勞工於行蹤不明前如有為雇主提供勞務的事實,雇主應按勞動契約約定給付薪資,如外籍勞工日後發生行蹤不明的情事並經查獲者,雇主也應返還勞工應領取的薪資,不得扣留其薪資作為違約金。
 
勞動局長陳信瑜呼籲,工資是勞工工作的報酬,為保障勞工權益,依法不得擅自扣留移工的薪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違法者將依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9款及第67條第1項規定,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若移工不當個人行為造成雇主或被看護人身體、人格、財產等權益受有損害,雇主應循法律途徑提起訴訟,避免擅自扣留移工薪資,後續遭受罰鍰。

申請勞保老年給付先試算111年提高至63

依勞保條例規定,勞工請領老年給付的法定年齡將陸續提高至65歲,111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全額的年齡提高1歲到63歲。勞工保險局提醒,勞保老年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可以再變更,勞工請領前可先行試算。
 
勞保局組長劉秀玲表示,勞保年金於民國98年施行後,於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請領勞保老年給付得選擇一次領取或按月領取年金。由於《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老年給付經勞保局核付後就不可以再變更,提醒勞工朋友,申請老年給付前,可先利用勞保局提供的試算服務,試算可以申請的給付項目及金額,配合自己的退休規劃,審慎考慮選擇後再提出申請。
 
勞保老年年金請領年齡且勞保年資滿15年以上者,將依勞保年資乘以1.55%乘以最高60個月的平均投保薪資,每月發給老年年金;若提前1年請領須減發4%,最多可提前5年、減發20%。若延後1年請領同樣增發4%,最多增發20%
 
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金請領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調高1歲,此後每2年調高1歲,直到65歲為止。111年老年年金請領年齡將提高至63歲。因此民國49年次出生勞工,勞保老年給付請領年齡為63歲,必須在民國112年才能請領全額勞保老年年金。
 
劉秀玲說明,勞保局提供了3個試算管道:1.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號加上設籍戶口名簿戶號在勞保局全球資訊網E化服務系統「網路試算」;2.親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試算」;3.不方便到勞保局或無法使用網路的勞工,可檢附身分證明文件以書面來函查詢。
 

勞工職災保險費率111年調整 70人企業適用

勞保局組長黃錦儀說明,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二種,每3年調整一次。行政院已核定111年行業別災害平均費率由現行0.14%調降為0.13%,上、下班災害費率維持0.07%,合計修正後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平均為0.20%(0.13%+0.07%)
 
黃錦儀表示,新修正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將於11010月底放置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供投保單位預計保險費使用,另勞保局亦將於110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相關修訂事宜,將於11011月底寄送。
 
黃錦儀指出,僱用人數達70人以上單位,行業別災害費率採實績費率,按其前三年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總額占應繳職業災害保險費總額之比率,每年計算調整之,為激勵雇主加強職災預防並改善工作安全衛生設施,以減少職業災害發生,針對都沒申請職災的事業單位最多可減收35%,若職災比率高者則最高會增收保費40%。
 
黃錦儀表示,111年適用實績費率之投保單位共12,803家,較110年增加75家,其中減收費率者計9,738(76.1%),加收費率者計2,232(17.4%),維持原費率者計833(6.5%),另110年度適用單位因為規模縮小、有751家不再適用實績費率,相關通知作業將於11010月函知相關單位。另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11151日實施,屆時會將投保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辦理情形亦納入實績費率計算,相關子法草案近期會進行預告程序。

 

追繳欠稅 可扣押銀行存款

政府追繳欠稅,凍結財產、強制執行可能雙管齊下,國稅局表示,近來有個欠稅案例,不只欠繳部分財產遭到凍結,其銀行戶頭裡的存款,也被強制徵起,提醒欠稅強制執行的目標,不限於已被凍結的財產。
 
北市有一位陳先生(化名),因欠繳贈與稅120萬元,名下一大塊相當於欠稅價值的土地,已經被台北國稅局凍結;官員表示,由於陳先生後來一直未進行納稅,本案被移送強制執行後,行政執行分署還將陳先生銀行存款扣押起來,連同執行必要費用、滯欠稅款,一併全額徵起。做到這個程序,陳先生很不服氣,國稅局日前接到他的抗議,陳先生提到,既然土地已經遭禁止處分,為何又要扣押其存款?
 
官員表示,這裡面涉及二種情況,首先,國稅局為了保全國家的稅捐債權,可以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凍結相當於應繳稅捐數額的車輛、不動產等財產,也就是登記為「禁止處分」狀態。
 
再來,如果財產被凍結後,仍不打算繳稅,官員表示,國稅局還有權在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對欠稅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官員表示,禁止財產處分的目的,只在於防止納稅義務人任意脫產,或是用其他方式減損財產價值,以規避稅捐債務,但不會限縮強制執行的範圍及標的。
 
在本案件中,官員表示,考量未來如果拍賣土地,欠稅人應負擔的鑑價、登報等必要費用,遠高於扣押並執行其銀行存款的必要費用,因此行政執行分署才會在評估比例原則的前提下,直接扣押其存款。

雇主蓋章勞工申請職災文件 勞保局須調查確認


有勞工在工作場所或是上下班途中發生災害,勞工申請勞保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時,雇主若不願蓋章證明文件,勞工可自行提出申請,勞工保險局將依職權進行查調,不會影響勞工請領保險給付權益。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科長林煥柏表示,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投保單位應為所屬被保險人辦理請領保險給付手續,且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因此,勞工若遭遇職業傷病事故,得檢具相關給付申請書件,洽請公司協助辦理申請保險給付手續。
 
林煥柏指出,職災申請書表要求由雇主蓋章,只是要證明其與勞工有僱傭關係,以及了解災害發生的人、事、時、地、物,並非雇主在申請文件蓋章就承認是職災,仍須由勞工保險局調查確認。
 
林煥柏說明,若公司因關廠、歇業或因相關事證尚未明確之事由,而無法協助勞工申請保險給付時,勞工或其家屬可自行檢具相關申請書件,逕向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勞工保險局於受理後即會依職權啟動相關行政調查,勞工的職業災害保險給付權益不會受影響

 

勞保費跟著漲 影響349萬人

配合明年基本工資調升月薪至25,250元、時薪168元,勞動部昨預告修正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草案,初估將影響349萬名勞工,屆時雇主聘雇一名基本工資月薪勞工,每人每月勞保費將增加101元,勞工自行負擔多29元。
 
明年起,基本工資將從現行的24,000元調升至25,250元,時薪也從160元調漲至168元。配合基本工資修正,勞動部預告修正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草案,第一級投保級距修正為25,250元,原本第二級24,001元至25,200元刪除,原本第三級改為25,250元至26,400元,並調整薪級等級。
 
第一級月投保薪資改為25,250元後,勞保費也跟著提高。若以現行勞保費率10.5%試算,加上就業保險1%後明年起,雇主起聘一名月領基本工資的勞工,依雇主、勞工與政府三方負擔為7:2:1,雇主須負擔2,033元勞保費,較今年增加101元;勞工則須自行負擔581元,增加29元,政府負擔290元、增加14元。

 

資遣費要在契約終止後30日內給 違反最高罰150萬元

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勞工退休金條例》於2019年修訂時,特別新增第45條之1及第53條之1加重雇主未依規定標準或期限(契約終止後30日內)給予資遣費、退休金的處罰責任,對違反的雇主裁處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依法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名稱、負責人姓名。
 
陳信瑜說,全球經濟環境彼此連動,瞬息萬變,受負面影響的雇主,有用解雇員工來面對業務緊縮、關廠、歇業或虧損等情況,但資遣費與退休金是否依規定給付員工,卻成為雇主常忽略的事,雇主若未於契約終止後30日內足額給付資遣費、退休金給員工,恐遭依上述規定的裁罰處分。
 
陳信瑜表示,全球經濟大環境的變遷難以預測,各種產業及事業體是否能永續發展皆受到影響,勞資雙方及相關行政主管機關皆需齊心面對,發生組織的調整或再造而資遣員工的情形,絕非任何人所樂見。
 
陳信瑜強調,解雇員工必須符合最後手段性原則,勞資雙方應理性溝通,雇主若決定採取解雇手段則應該遵守相關法律規範,於契約終止後30日內即應依法計算並給付資遣費或退休金,以免產生爭議或因違反強制規定而面臨極重的法定裁罰處分。陳信瑜也提醒勞工,若遇到勞動權益疑有受損的情形,可利用「勞動即時通」線上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由勞動局協助爭取權益,可讓勞資雙方獲得最迅速妥適的服務。

 

確診者遇職場歧視 許銘春:1955專人處理

全台累計逾 1.6 萬名新冠肺炎確診個案,染疫康復者面臨職場調適與後遺症等問題,勞動部長許銘春指出,職安法明定雇主預防職場不法侵害之義務,若確診者返回職場遭受職場不法侵害,且雇主處理不當或無處理,可向工作所在地之勞動檢查機構進行申訴,勞工也可撥打1955專線申訴,會有專人處理。
 
衛福部長陳時中則表示,將於1個月內訂定復健治療指引,並提出染疫康復者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PAC)、在各縣市醫療院所成立整合復健門診;另外,也會由疾管家分別針對確診者及雇主、家屬等提供完整資訊,加強宣導。

基本生活費上修 全台229萬戶可減稅

財政部19日正式公告2021年度國人基本生活費標準為19.2萬元,明年5月綜所稅申報便可適用。財政部預估,本次調整全台受益戶數共229萬戶,較去年增加21萬戶。
 
財政部表示,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4條,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每個申報戶按財政部所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乘以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可算出全戶的基本生活費總額,這部分是不得課稅的。
財政部表示,基本生活費是參照主計總處所公布的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計算而來,2020年國人所得中位數為320,265元,按該中位數60%計算,訂定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為19.2萬元,較前一年度18.2萬元,增加1萬元,為歷年來最大調幅。
 
4口之家為例,相同所得、免稅額、扣除額結構下,今年度課稅所得將較前一年度減少4萬元,也就是在5%稅率之下,可以減稅2,000元。財政部指出,依照《所得稅法》規定,實務上基本生活費會和其餘免稅額及扣除額比較,比較對象包括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以及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照等五大特別扣除額,若家戶的基本生活費合計數,大於上述所有免稅額及扣除額總額,較高的差額部分,得自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基本生活費不得課稅的精神。
 
財政部表示,本次調整後預估的受益戶數為229萬戶,較去年度增加21萬戶;減稅利益為146.44億元,釋出的減稅效果較去年度增加44.1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報稅時,便會有感。

員工同意加班應在法規限度超時加班仍違法


近來網傳一名越南籍移工分享自己的薪資單,於賺取高額工資背後,竟是高達數百小時的加班時數。勞動部職安署重申,即使勞工同意加班,企業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範,違反加班時數將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職安署組長許莉瑩表示,企業可能因為旺季趕工有使勞工加班需求,或勞工為了賺取加班費,主動向雇主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但都應該在法令規範的合理限度為之,雇主如未能善盡管理義務,導致違法情事發生,除將遭受處罰外,如因而肇生職業災害,恐另擔負刑責,因此呼籲雇主切勿以身試法。
 
許莉瑩說明,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出8小時,連同延長工時單日亦不得超過12小時,全月延長工時原則不能超過46小時;此外,雇主應使勞工每7日有2日休息作為例假與休息日,即便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加班,也不能讓勞工連續出勤逾6日以上。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如雇主使勞工常有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異常工作負荷,而影響勞工身心健康等情形,也應妥為規劃及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預防措施。

 

勞動部公告 基本工資明年元旦調升 漲幅5.21

 行政院14日核定基本工資調漲方案,月薪將從現行24千元調升達25250元,時薪從160元上調為168元,調幅達5.21%。勞動部今(18)日表示,基本工資修正將從明年元旦起生效,15日發出公告,刊載在18日行政院公報。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於108日拍板決議,基本工資調幅5.21%,月薪達25250元、時薪為168元,基本工資修正後於明年元旦起生效。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基本工資明年元旦起調升,雇主未給足額將可開罰2萬元到100萬元。
 
基本工資調升牽涉勞保費、就保費、新制勞退金提撥、健保費等負擔增加。勞動部統計推算,月薪調升後計有146.74萬名本國勞工、47.54萬名移工受惠,預估每年勞、資、政府分別增加聘僱成本約11.65億元、173.75億元、10.1億元,合計約增195.5億元。
 
基本工資時薪由160元調升為168元後,約有51.11萬名本國勞工受惠,預估每年勞、資、政府分別增加聘僱成本約3.69億元、60.27億元、3.58億元,合計約增67.54億元。

政院核定基本工資方案 明年元月實施

行政院長蘇貞昌於行政院會表示,今日核定基本工資調漲方案,月薪從現行24000元調至25250元,增加1250元,調幅達5.21%,也是蔡政府上任來第6度調漲基本工資。
 
此外,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預計由109年的182000元提高至192000元,調幅也是歷來最高,以減輕民眾負擔。
 
蘇貞昌指出,此次基本工資月薪調漲幅度是15年來最高、最大,除感謝勞動部及經濟部用心、用力謀合勞資雙方外,也感謝資方雇主願意分享成果。他也請經濟部、勞動部對於受疫情衝擊的內需產業,如因調漲基本工資加重企業經營負擔的部分,應儘量協助分擔,並儘速公布配套措施,讓雇主安心。
 
今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預計由去年的182000元提高至192000元,調增10000元。以適用基本生活費的四口之家計算,綜合所得額可較今年再減少4萬元,約有210萬戶受惠,明年5月報稅時即可適用。

 

雇主助屆退員工就業 有補助

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中高齡者就業職場環境,勞動部近期受理申請兩項高齡者補助措施。其中,雇主為屆齡退休的64歲中高齡員工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服務等退休後再就業準備相關措施,雇主一年最高可獲得50萬元補助。
 
因應我國人口負成長及高齡化,為鼓勵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續留或退休後重返職場,鼓勵企業留用將屆退的員工,營造友善就業環境。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自今年91日起受理申請2022年度「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另於今年104日公告第二次受理2021年度「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的申請。
 
首先,針對「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至1031日截止受理申請。勞發署指出,雇主需符合留用民國46年出生之員工達30%、年滿65歲後繼續僱用達六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等條件,才能符合補助條件。
 
勞發署進一步指出,前六個月每月補助雇主1.3萬元,第七個月至18個月每月補助1.5萬元。例如甲公司於2022年滿65歲員工有三人,公司經評估後預定繼續留用一人,則甲公司預定留用比率達33%,已超過規定之30%,即可就近向公立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
 
針對「中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補助計畫」,勞發署表示,只要企業於今年度為屆齡退休的64歲中高齡員工,辦理或提供職涯發展、就業諮詢、創業諮詢服務等退休後再就業準備相關措施,為員工做好退休準備,即可向勞發署申請諮詢費用或講師鐘點費等相關補助;企業可以單獨辦理,亦可多個企業聯合辦理申請,每一雇主每年最高可申請50萬元。

 

基本工資調漲 許銘春:受創產業補貼方案月底出爐

基本工資將於111年起調漲至25,250元、時薪168元,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和經濟部正在研擬配套方案,預計將針對受疫情重創的內需服務業,例如:住宿餐飲業、旅行社等,提供月薪、時薪上的補貼方案,主要是補貼給勞工,具體方式仍待討論,預計10月底補貼方案出爐。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3日邀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等針對「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期間我國就業安定措施之推動情形暨勞工紓困措施之落實狀況與成效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做上述表示。
 
多名立委關切基本工資調升是否會影響勞工就業與通膨,許銘春答詢時引述諾貝爾經濟學獎得獎者卡德(David Card)研究指出,基本工資調升不會影響物價,並指勞動部內部也有實證研究,認為基本工資不會影響物價與就業機會。

 

 

疫情降至二級 勞動部提醒工會應召開法定會議

疫情指揮中心自727日宣布調降全國疫情警戒為第二級且維持迄今,針對工會各項重要活動,如一年一度的會員代表大會、理監事會議等,勞動部發函提醒,在注意防疫規範下,工會各項法定會議應盡速依《工會法》相關規定及工會自主原則規定以視訊或在符合防疫規範之前提下,採實體方式召開。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於全國疫情第三級警戒期間,為降低群聚感染風險,勞動部曾函請各工會暫停辦理各項會議及相關活動。惟考量疫情期間,工會仍有需透過集會議決工會重大事項,故同意並鼓勵工會採視訊方式召開各項會議。
 
王厚偉指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727日調降全國疫情警戒為第二級,相關集會規定及防疫規範亦逐步調整放寬,工會各項法定會議及相關活動,已可在符合防疫規範下辦理,因此勞動部已於106日再次發文各地方政府勞工()局及勞動部業管之工會聯合組織,請其分別協助轉知轄內工會及所屬會員工會,工會各項法定會議應盡速依《工會法》相關規定及工會自主原則規定以視訊或在符合防疫規範之前提下,採實體方式召開,以符法制。
 
王厚偉提醒,各工會如採實體方式辦理各項會議及活動時,應確實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活動辦理所在地縣()政府公布之最新防疫規定,包括飲食規範、室內外會議活動人數上限、實聯制及社交安全距離等,減少疫情擴散風險,保障工會會員健康。

 

基本工資調幅5.21 245.39萬人受惠

對勞資政三方的影響,勞動部估算,月薪及時薪調升後,受惠勞工共245.39萬人,預估勞、資、政之法定支出(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6%)合計每年將增加15.34億元、234.02億元及13.68億元支出。
 
根據這次調幅,雇主、勞工與政府所要負擔的勞保費用也將隨之增加,依現行勞保條例,111年勞保普通費率11.5%(含就保1%),雇主聘「一般勞工」、薪資以2,5250元計算,雇主、勞方及政府負擔比例為721,雇主負擔為2,032元、增加101元,勞工自行負擔保費為581元、增加29元,政府負擔290元、增加14元。至於適用勞基法的雇主聘一名「外籍移工」薪資以25,250元計,勞保費率為10.5%(無就保),保費是2,651元,雇主負擔7成保費為1,856元、增加92元,外籍移工自付2530元、增加26元,政府1265元、增加13元。
 
重之產業,提供配套措施。她進一步說明,將於下週與經濟部、國發會及邀商總與中小企總委員共同討論,對於內需受困產業時薪與月薪都會研議補貼許銘春說明,委員們就相關指標數據及當前經濟社會情勢,彼此充分交換意見、理性討論,政府代表表達基本工資應作適當調整之意見外,也允諾對疫情受創嚴,最慢10月底會把配套研議出爐。
 
許銘春指出,這次每月基本工資調升至25,250元後,預估約有194.28萬名勞工受惠(本國勞工146.74 萬人,移工47.54 萬人);每年勞、資及政府分別增加法定成本(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6%)約 11.65 億元、173.75 億元、10.1 億元,合計約增加 195.5 億元。
 
另每小時基本工資調升至168元,預估約有51.11萬名勞工受惠;預計每年勞、資及政府分別增加分別增加法定成本(勞保、就保、健保及勞退新制6%)約3.69 億元、60.27億元、3.58億元,合計約增加67.54 億元。

 

專戶內國民年金 不得扣押

近期有民眾戶頭內的國民年金被拿來扣押抵繳欠稅,稅務局表示,民眾如果將國民年金存在一般金融帳戶,而非國民年金專戶,是可以被扣押的,提醒民眾留意。
 
有一位陳姓納稅人,最近向地方稅務局詢問,國民年金依法應該不能被扣押,為何行政執行署仍扣押他的年金來抵繳欠稅款?
 
稅務局表示,依《國民年金法》規定,被保險人請領年金的請求權,不得作為扣押、讓與、抵銷或供擔保,但前提是,被保險人要依法向指定金融機構申請「國民年金專戶」,專戶內的存款才不會被扣押。然而陳姓納稅人的案例中,他並未申請專戶,而是將年金匯入一般金融機構帳戶內,這時候就屬於存款,是有可能會被扣押的。
 
根據勞保局網站,民眾可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國民年金專戶,勞保局會出具同意開立專戶函。

 

明年基本工資拍板! 月薪漲5.2%25250元 時薪漲5%168


明年基本工資調幅拍板了!確定月薪調漲5.2%、時薪調漲5%。明年起,基本工資月薪將從現行的24000元調升至25250元,時薪則從160元調至168元。
 
蔡英文總統自2016年上任以來,包括這次在內,已連續6年調升基本工資,雖然去年受疫情影響,創史上最小調幅0.84%,月薪只漲200元、時薪多2元。但今年各項經濟指標都表現亮眼,勞動部長許銘春也親自定調「調漲勢不可擋」,因此調幅成了今年勞資拉鋸重點。
 
由於主計總處預測今年經濟成長率為5.88%,國發會更認為有機會突破6%,經濟情勢大好,包括行政院長蘇貞昌、勞動部長許銘春、國發會主委龔明鑫、經濟部長王美花等政府官員相繼表態經濟果實應由勞資共享,外界事前就一致看好調漲勢在必行,且調幅不小。
 
全國產業總工會會前主張明年基本工資調幅應達8%10%,以此換算,等於月薪應調升至26400元、時薪176元。工總、商總則力抗調幅過高,工總刻意挑在昨天發布報告指出,受訪的200家製造業中,高達93只能接受漲3%,商總則建議最好延後調漲,中小企業代表今甚至喊話盼能凍漲。
 
據了解,勞資雙方上午仍各自表述,但午休過後凝聚共識速度加快,約下午2點初頭就拍板決定時薪調幅5%、月薪調幅5.2%,明年基本工資月薪為25250、時薪168元。


11期新冠疫苗接種 將採分流預約

11COVID-19疫苗預約將提供AZ疫苗第二劑及BNT疫苗第一劑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臺」已於106日中午12時停止意願登記進行結算。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本期將採取分流方式預約,AZ第二劑預約時間為1012日上午10時至1013日中午12時;BNT第一劑於1011日上午10時至1013日中午12時,預約提醒簡訊將於預約分流日前一天陸續發送。
 
指揮中心表示,符合資格對象為106日中午12時前完成意願登記,且722日以前已接種AZ第一劑的55歲至18歲民眾,以及730日以前已接種AZ第一劑的56歲以上民眾,可預約接種第二劑AZ疫苗。
 
此外,18歲以上第9類對象,以及22歲至12歲民眾、47歲以上民眾,且106日前意願登記選擇BNT者,可預約接種第一劑。施打時間為1015日至1021日。
 
指揮中心提醒,101日起公費流感疫苗也開始接種,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建議,接種流感疫苗應與COVID-19疫苗間隔至少7天,提醒民眾前往接種COVID-19第二劑疫苗前,應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並於接種前評估時說明過往疫苗接種史,以利醫生評估。

 

國慶日為國定假日 勞工出勤應加倍給薪

政府勞工局提醒,國慶日為勞動基準法所規定的國定假日,雇主應依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給假並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或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國定假日(補假日)出勤工作者,應依法加倍給付出勤工資。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事業單位若與月薪制勞工約定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採行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國慶日1010(星期日) 因適逢例假日,則1011(星期一)為勞工的補假日。因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勞工如於補假日出勤工作,雇主應加給1日工資,而當日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部分,應再按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事業單位如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法可處罰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勞工局呼籲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

 

公費流感疫苗10月開打

110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將分兩階段開打,第一階段於101日起開打,第二階段自1115日開始,除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接種時間在第二階段外,其餘對象包括65歲以上長者及機構住民及工作人員等類別,均屬第一階段對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呼籲,符合公費接種資格者儘速預約接種,且需注意「與COVID-19疫苗接種時間間隔7天以上」,並在前往合約院所預約或接種前,主動告知疫苗接種史。
 
今年度公費流感疫苗第一階段開打對象,包括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長者、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孕婦、具有潛在疾病之高風險慢性病人、BMI大於等於30者與罕見疾病及重大傷病患者、國小至高中()/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6個月內嬰兒父母、幼兒園托育人員及托育機構專業人員、禽畜業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第二階段開打對象,為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指揮中心提醒,開放施打後,民眾可先透過各地方政府衛生局網頁、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https://antiflu.cdc.gov.tw/) 、疾管家或1922防疫諮詢專線,查詢鄰近合約院所,再電洽院所預約,以縮短排隊等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