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暑期工讀生 雇主應為其投勞、就保
暑期打工季節即將來臨,勞保局提醒,各投保單位於暑假期間雇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就)保。又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6%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又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請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覈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規定自動歸級為適當等級。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申報加保時請務必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以利正確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而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服務單位都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又如服務單位皆適用《勞動基準法》,各雇主亦均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2019/06/28 外勞通訊社】
暑期打工季節即將來臨,勞保局提醒,各投保單位於暑假期間雇用工讀生,應依規定於其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就)保。又投保單位如屬《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亦應為工讀生提繳6%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說明,投保單位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就)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又勞(就)保投保薪資及勞退月提繳工資,請按其每月實際工資總額覈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規定自動歸級為適當等級。如所僱用之工讀生為部分工時人員,申報加保時請務必於加保申報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以利正確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
而從事2份以上工作的工讀生,如服務單位都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例如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又如服務單位皆適用《勞動基準法》,各雇主亦均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2019/06/28 外勞通訊社】
勞動基金前5月大賺2251億元
今年截至4月底止,整體勞動基金收益數達新台幣2694.6億元,收益率更高達6.91%;5月因為美中貿易關係惡化,兩國之間衝突升高,全球股票市場劇烈震盪大幅回檔,勞動基金5月虧損443億元,致收益數縮小為2,251.5億元,收益率也縮減為5.74%,整體來說,勞動基金績效表現不差。
展望未來,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逐漸升高的貿易保護主義,拖累貿易交易量和商業投資,加深全球景氣成長動能放緩疑慮,全球主要中央銀行為因應經濟放緩,重啟相對寬鬆的貨幣政策,以應對經濟下行風險,後續將觀察美國對各主要經濟體的貿易政策走向及其對全球經貿活動影響程度,勞動基金運用局將審慎調節投資步伐。
整體勞動基金截至今年5月底止規模為4.1兆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規模為2.3兆元,舊制勞退基金規模為9,568億元,勞保基金規模為7,175億元,就保基金規模為1,302億元,職災保護專款規模為107億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規模為133億元。
勞動基金審慎依市場情勢動態調整全球布局,今年截至5月底,整體勞動基金評價後收益數為2,251.5億元,收益率5.74%。新、舊制勞退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保基金、職災保護專款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收益率分別為5.68%、6.45%、6.07%、1.33%、0.39%及0.79%。另受衛生福利部委託管理之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規模為3,291億元,收益數為167.7億元,收益率為5.41%。
【2019/07/01 經濟日報】
今年截至4月底止,整體勞動基金收益數達新台幣2694.6億元,收益率更高達6.91%;5月因為美中貿易關係惡化,兩國之間衝突升高,全球股票市場劇烈震盪大幅回檔,勞動基金5月虧損443億元,致收益數縮小為2,251.5億元,收益率也縮減為5.74%,整體來說,勞動基金績效表現不差。
展望未來,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逐漸升高的貿易保護主義,拖累貿易交易量和商業投資,加深全球景氣成長動能放緩疑慮,全球主要中央銀行為因應經濟放緩,重啟相對寬鬆的貨幣政策,以應對經濟下行風險,後續將觀察美國對各主要經濟體的貿易政策走向及其對全球經貿活動影響程度,勞動基金運用局將審慎調節投資步伐。
整體勞動基金截至今年5月底止規模為4.1兆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規模為2.3兆元,舊制勞退基金規模為9,568億元,勞保基金規模為7,175億元,就保基金規模為1,302億元,職災保護專款規模為107億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規模為133億元。
勞動基金審慎依市場情勢動態調整全球布局,今年截至5月底,整體勞動基金評價後收益數為2,251.5億元,收益率5.74%。新、舊制勞退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保基金、職災保護專款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收益率分別為5.68%、6.45%、6.07%、1.33%、0.39%及0.79%。另受衛生福利部委託管理之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規模為3,291億元,收益數為167.7億元,收益率為5.41%。
【2019/07/01 經濟日報】
勞保12萬人勞退17萬人 勞保局逕調薪資
為避免雇主低報勞、就保及勞退薪資,勞保局主動比對107年度財稅薪資資料,查核後將通知逕調勞、就保投保薪資單位3.8萬餘家,逕調人數12.2萬餘人;另通知逕調勞退提繳工資單位4.7萬餘家,逕調人數17.4萬餘人,將分批自108年7月1日、8月1日起按調高後之金額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如有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楊佳惠進一步分析低報原因,有可能是雇主調整薪資或是故意高薪低報,按照規定,若有調整薪資必須在每年的2或8月進行申報;至於哪些行業遭逕調的比例最高,她指出,批發零售業、製造業及營造業占前3名。
楊佳惠表示,108年度財稅逕調係透過財政部取得107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資料辦理,由於不是屬於今年度資料,與逕調時之工資存在時間落差,所以被保險人(勞工)逕調後之金額如與目前每月薪資總額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分別於108年6月底及7月底寄發)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如薪資明細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楊佳惠強調,針對被逕調單位將會列入後續的追蹤查核,如屬多次、連續被逕調等單位將辦理專案查核,經查核違法屬實即予裁罰,以督促雇主覈實申報員工之投保薪資、提繳工資,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2019/06/25 外勞通訊社】
為避免雇主低報勞、就保及勞退薪資,勞保局主動比對107年度財稅薪資資料,查核後將通知逕調勞、就保投保薪資單位3.8萬餘家,逕調人數12.2萬餘人;另通知逕調勞退提繳工資單位4.7萬餘家,逕調人數17.4萬餘人,將分批自108年7月1日、8月1日起按調高後之金額計收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如有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楊佳惠進一步分析低報原因,有可能是雇主調整薪資或是故意高薪低報,按照規定,若有調整薪資必須在每年的2或8月進行申報;至於哪些行業遭逕調的比例最高,她指出,批發零售業、製造業及營造業占前3名。
楊佳惠表示,108年度財稅逕調係透過財政部取得107年度財稅薪資臨時所得資料辦理,由於不是屬於今年度資料,與逕調時之工資存在時間落差,所以被保險人(勞工)逕調後之金額如與目前每月薪資總額不符,事業單位可於收到逕調通知函(分別於108年6月底及7月底寄發)30日內,檢具薪資佐證資料(如薪資明細等)寄送勞保局辦理更正。
楊佳惠強調,針對被逕調單位將會列入後續的追蹤查核,如屬多次、連續被逕調等單位將辦理專案查核,經查核違法屬實即予裁罰,以督促雇主覈實申報員工之投保薪資、提繳工資,積極維護勞工權益。
【2019/06/25 外勞通訊社】
勞工轉掛派遣 6/21前簽約不違法
《勞動基準法》第17之1條21日上路,要派公司不得在與派遣勞工簽約前,就先面試該派遣勞工或指定特定勞工的行為。但有業者反映,在新法上路前已先面試、簽約,依勞動部最新函示,在保障勞工工作權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前提下,21日前簽約者,都不適用新法。舉例來說,新法在6月21日上路,要派公司如果在5月15日轉掛勞工至派遣公司,雖然新法上路時點在勞工到職90天內,但勞工仍無法利用新法要求要派公司轉正。
有不少的要派公司習慣在使用派遣勞工時,會要求派遣公司代為應徵、並從中挑人來面試,或是會把面試通過的勞工「轉掛」在派遣公司後,再來要派公司工作。但在21日新法上路後,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據新上路的勞基法規定,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的行為;如果派遣勞工遇到這類情形,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者,派遣勞工可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90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的表示。
勞動部官員解釋,有地方政府與業者都來詢問新法的適用時點,因此在保障勞工工作權及法律不溯及既往下,21日前簽約者都不適用。同樣的,如果派遣勞工想要轉正,也無法透過新法在90天內主張,必須要循民事訴訟程序確認,由法院依個案事實判定要派公司與派遣勞工在實質上具有僱傭關係。
【2019/06/24 經濟日報】
《勞動基準法》第17之1條21日上路,要派公司不得在與派遣勞工簽約前,就先面試該派遣勞工或指定特定勞工的行為。但有業者反映,在新法上路前已先面試、簽約,依勞動部最新函示,在保障勞工工作權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前提下,21日前簽約者,都不適用新法。舉例來說,新法在6月21日上路,要派公司如果在5月15日轉掛勞工至派遣公司,雖然新法上路時點在勞工到職90天內,但勞工仍無法利用新法要求要派公司轉正。
有不少的要派公司習慣在使用派遣勞工時,會要求派遣公司代為應徵、並從中挑人來面試,或是會把面試通過的勞工「轉掛」在派遣公司後,再來要派公司工作。但在21日新法上路後,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
據新上路的勞基法規定,要派單位不得於派遣事業單位與派遣勞工簽訂勞動契約前,有面試該派遣勞工或其他指定特定派遣勞工的行為;如果派遣勞工遇到這類情形,已受領派遣勞工勞務者,派遣勞工可於要派單位提供勞務之日起90日內,以書面向要派單位提出訂定勞動契約的表示。
勞動部官員解釋,有地方政府與業者都來詢問新法的適用時點,因此在保障勞工工作權及法律不溯及既往下,21日前簽約者都不適用。同樣的,如果派遣勞工想要轉正,也無法透過新法在90天內主張,必須要循民事訴訟程序確認,由法院依個案事實判定要派公司與派遣勞工在實質上具有僱傭關係。
【2019/06/24 經濟日報】
衛福部公布107年國人十大死因統計
衛福部21日公布107年國人十大死因,癌症連續37年蟬聯首位,107年癌症死亡人數為4萬8,784人,再創新高,其中肺癌仍然居首。
衛福部指出,依死亡率排序,107年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癌症)、(2)心臟疾病、(3)肺炎、(4)腦血管疾病、(5)糖尿病、(6)事故傷害、(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8)高血壓性疾病、(9)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10)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排名順位自105年以來十大死因排名順序不變。
另外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包括: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死亡人數加起來,其死亡人數也高達4萬8,454人,竟然和癌症死亡人數幾乎一致。衛福部認為,死亡人數增加原因應該是人口老化影響。
【2019/06/21 外勞通訊社】
衛福部21日公布107年國人十大死因,癌症連續37年蟬聯首位,107年癌症死亡人數為4萬8,784人,再創新高,其中肺癌仍然居首。
衛福部指出,依死亡率排序,107年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癌症)、(2)心臟疾病、(3)肺炎、(4)腦血管疾病、(5)糖尿病、(6)事故傷害、(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8)高血壓性疾病、(9)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10)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排名順位自105年以來十大死因排名順序不變。
另外心血管疾病死亡人數包括: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性疾病死亡人數加起來,其死亡人數也高達4萬8,454人,竟然和癌症死亡人數幾乎一致。衛福部認為,死亡人數增加原因應該是人口老化影響。
【2019/06/21 外勞通訊社】
暑假打工 周工時逾12小時可保健保
暑假來臨,也是學生打工旺季。健保署表示,依照法規,學生打工若每周工時超過12小時,雇主就應幫工讀生加保健保,呼籲打工族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
健保署承保組指出,學生打工期間,如果每周工時超過12小時,就可由受雇單位投保健保,若周工時不到12小時,但每天都到班,也視為專任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辦理納保。如果公司不協助工讀生投保健保,打工族可向健保署申訴,如規勸後仍未幫工讀生加保,則會依照健保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二倍至四倍罰鍰。
若覺得轉換加退保單位太麻煩,依照健保法規定,學生利用寒暑假從事三個月以內短期工作,仍可依照個人意願,選擇以眷屬身分依附父母投保健保,以免頻繁轉換單位而造成加退保的不便。
【2019/06/19 聯合報】
暑假來臨,也是學生打工旺季。健保署表示,依照法規,學生打工若每周工時超過12小時,雇主就應幫工讀生加保健保,呼籲打工族不要忽視自己的權益。
健保署承保組指出,學生打工期間,如果每周工時超過12小時,就可由受雇單位投保健保,若周工時不到12小時,但每天都到班,也視為專任員工,有權利要求公司辦理納保。如果公司不協助工讀生投保健保,打工族可向健保署申訴,如規勸後仍未幫工讀生加保,則會依照健保法第八十四條規定,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二倍至四倍罰鍰。
若覺得轉換加退保單位太麻煩,依照健保法規定,學生利用寒暑假從事三個月以內短期工作,仍可依照個人意願,選擇以眷屬身分依附父母投保健保,以免頻繁轉換單位而造成加退保的不便。
【2019/06/19 聯合報】
查詢欠稅 用健保卡嘛也通
查詢欠稅資訊不必臨櫃排隊,比照5月申報綜所稅,只要持有讀卡機,即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來查詢個人欠稅狀況。財政部國稅局也提醒,若有意使用健保卡查詢欠稅,就必須要先到衛福部健保署進行註冊,才能開通線上查詢權限。
國稅局表示,經常會有民眾因為工作因素或私人需求,需要確認個人欠稅情形,而可供查詢的管道可分為實體及網路,以實體通路為例,各地區國稅局都有提供跨區局臨櫃查詢欠稅服務,本國民眾只要持身分證正本,或是外籍人士持護照或居留證正本,即可就近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全功能櫃台,申請查詢本人的欠稅資料。
就算不方便親自臨櫃查詢,也可以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臨櫃申辦時,除了要攜帶申請人的身分證件資料外,還要出示申請人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才能代為查詢。
【2019/06/21 經濟日報】
未依規定辦理大解通報
最高50萬元罰鍰
勞工局分析,107年度有32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951人,相較於106年度20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509人,家數及解僱人數均有增加。今年1月至5月則有8家499人,相較107年度同期,家數減少6家,解僱人數多100人。
另以107年度解僱前二大行業別,以製造業15家居冠、住宿餐飲業8件次之。由企業規模來看,未滿30人者占62.5%,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占37.5%。至於解僱原因,則以歇業或轉讓有17家占53.1%最多,虧損或業務緊縮12家次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有2家,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有1家。
勞工局指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通報機制在於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減少大量解僱勞工後對勞工、雇主及社會帶來的衝擊,或讓雇主能重新考量解僱勞工的人數,以便主管機關能及早介入因應,提供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等方面協助。另根據第二條規定,即符合大量解僱標準。為落實法定雇主通知義務,勞工局呼籲各事業單位,如有大量解僱情事,事業單位應於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違反規定將依大解法第1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2019/06/19 外勞通訊社】
勞工局分析,107年度有32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951人,相較於106年度20家事業單位解僱勞工509人,家數及解僱人數均有增加。今年1月至5月則有8家499人,相較107年度同期,家數減少6家,解僱人數多100人。
另以107年度解僱前二大行業別,以製造業15家居冠、住宿餐飲業8件次之。由企業規模來看,未滿30人者占62.5%,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占37.5%。至於解僱原因,則以歇業或轉讓有17家占53.1%最多,虧損或業務緊縮12家次之,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有2家,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有1家。
勞工局指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通報機制在於保障勞工工作權及調和雇主經營權,減少大量解僱勞工後對勞工、雇主及社會帶來的衝擊,或讓雇主能重新考量解僱勞工的人數,以便主管機關能及早介入因應,提供就業服務、職業訓練等方面協助。另根據第二條規定,即符合大量解僱標準。為落實法定雇主通知義務,勞工局呼籲各事業單位,如有大量解僱情事,事業單位應於60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告揭示,違反規定將依大解法第17條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2019/06/19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7月推行「臺灣職安卡」降低營造勞工災害
加強營造作業勞工施工安全教育訓練,並掌握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資訊,以減少重複訓練,及強化進場管理,間接促進訓練合格勞工的就業機會,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自108年7月起推行「臺灣職安卡」,約90萬營造業勞工受惠。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指出,目前約90萬名營造業勞工,據統計,營造業職業災害發生死亡案件占全產業近半數。以107年為例,營造業勞工總共死亡124人,其中87人沒有受過教育訓練,因此希望能透過教育訓練,降低意外發生率。
李文進表示,營造作業勞工如受訓滿6小時課程,經線上測驗合格,就能發給「臺灣職安卡」證明已受過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7月將整合北、中兩市的資訊,並以虛擬卡片的方式發行,也就是未來勞工只需使用手機或身分證,就能查詢是否已經接受過教育訓練,無需再重複接受相同訓練,在不同縣市也能通用。李文進強調,未來會要求營造廠商必須把關,只要是在工地的勞工,都要看是否有職安卡,沒有的話就要求勞工受訓。如果勞檢發現沒有職安卡且未受訓,將依職安法第27條規定處營造雇主3萬元到15萬元罰鍰。
【2019/06/17 外勞通訊社】
加強營造作業勞工施工安全教育訓練,並掌握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相關資訊,以減少重複訓練,及強化進場管理,間接促進訓練合格勞工的就業機會,勞動部職業安全署自108年7月起推行「臺灣職安卡」,約90萬營造業勞工受惠。
勞動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長李文進指出,目前約90萬名營造業勞工,據統計,營造業職業災害發生死亡案件占全產業近半數。以107年為例,營造業勞工總共死亡124人,其中87人沒有受過教育訓練,因此希望能透過教育訓練,降低意外發生率。
李文進表示,營造作業勞工如受訓滿6小時課程,經線上測驗合格,就能發給「臺灣職安卡」證明已受過一般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7月將整合北、中兩市的資訊,並以虛擬卡片的方式發行,也就是未來勞工只需使用手機或身分證,就能查詢是否已經接受過教育訓練,無需再重複接受相同訓練,在不同縣市也能通用。李文進強調,未來會要求營造廠商必須把關,只要是在工地的勞工,都要看是否有職安卡,沒有的話就要求勞工受訓。如果勞檢發現沒有職安卡且未受訓,將依職安法第27條規定處營造雇主3萬元到15萬元罰鍰。
【2019/06/17 外勞通訊社】
企業領回勞退帳戶餘款
要稅
勞工退休金制度歷經變革,目前仍有許多公司資深員工適用舊制勞退金,但隨著舊制員工漸漸退休,公司也可以合法結清為舊制勞工所預備的退休準備金帳戶;財政部國稅局提醒,若營利事業結清勞退帳戶後,得以領回的本金及利息等結清剩餘款,應列報為當年度收入,未申報視為短漏報稅款,最重加罰三倍稅額。
隨時代更迭,適用舊制勞退之專戶也逐漸得以結清,但國稅局提醒,帳戶結清後的剩餘款,必須列報為當年度收入,以最近在5月31日結束申報的107年度營所稅為例,若有結清勞退帳戶的情形就應該申報。
官員說明,現在勞退新、舊制仍然並行,有很多營利事業有僱用適用舊制勞工或職工,因此會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其中,資產依法應專用於勞工及職工退休或資遣時,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之用。
官員表示,由於適用勞退舊制員工會不斷退休,若因公司內已沒有舊制員工,而不再使用該職工退休金帳戶並結清,申報當年度營所稅時,應將該筆結清本金與利息列報為其他收入,另外當營利事業因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計算清算所得時,勞退帳戶之累積餘額,也應轉作當年度收益處理。
【2019/06/18 經濟日報】
勞工退休金制度歷經變革,目前仍有許多公司資深員工適用舊制勞退金,但隨著舊制員工漸漸退休,公司也可以合法結清為舊制勞工所預備的退休準備金帳戶;財政部國稅局提醒,若營利事業結清勞退帳戶後,得以領回的本金及利息等結清剩餘款,應列報為當年度收入,未申報視為短漏報稅款,最重加罰三倍稅額。
隨時代更迭,適用舊制勞退之專戶也逐漸得以結清,但國稅局提醒,帳戶結清後的剩餘款,必須列報為當年度收入,以最近在5月31日結束申報的107年度營所稅為例,若有結清勞退帳戶的情形就應該申報。
官員說明,現在勞退新、舊制仍然並行,有很多營利事業有僱用適用舊制勞工或職工,因此會設有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其中,資產依法應專用於勞工及職工退休或資遣時,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之用。
官員表示,由於適用勞退舊制員工會不斷退休,若因公司內已沒有舊制員工,而不再使用該職工退休金帳戶並結清,申報當年度營所稅時,應將該筆結清本金與利息列報為其他收入,另外當營利事業因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計算清算所得時,勞退帳戶之累積餘額,也應轉作當年度收益處理。
【2019/06/18 經濟日報】
8周產假延長至14周?勞團贊成企業反對
勞動部邀集勞資團體、學者專家召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公聽會」,會議中,有勞團代表認為應國際勞工組織(ILO)將產假延長至14周,但有工商團體認為產假過長,除增加雇主成本,產生替代人力問題,同時恐造成勞工跟職場脫節。勞動部則強調沒有預設立場,目前僅先蒐集意見。
有勞團代表表示,台灣產假現為8周,應當比照ILO建議,延長至14周,讓產婦獲得充分休息,至於育嬰留職停薪則須在子女滿3歲前申請,但3歲是小孩最黏爸媽的時候,建議可提高子女年齡上限;也另有勞團代表指出,若要改善少子化議題,鼓勵生產,應不是從延長產假、提高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歲上限著手,主要是台灣托育環境尚不夠完善,公托搶破頭,私托費用負擔高,降低了年輕人生養下一代的意願。
北大學法律系教授侯岳宏表示,以日本為例,另立有一部育兒照顧、老人照顧的專法,規範育嬰假、顧老假相關申請流程、條件與福利,且14周產假期間的薪資,是由社會保險支付6成薪,但在台灣8周產假給全薪,並由雇主全額負擔,侯岳宏建議台灣應另立專法處理。知名法律事務所所長則說,要討論是否延長產假,應先確定產假是為了讓母體修復,還是增加親職時間,她也提醒若產假過長,可能導致產婦與職場脫節,需重新接受教育訓練,對勞工也是極大挑戰。
另一邊,工商團體代表說,像日本產假雖長達14周,產假期間薪資是由社會保險支付,在台灣卻是由雇主負擔,產假延長除需考量替代人力,復原職位銜接也是一大問題,況且若改由社會保險支付薪資,勢必增加保費,財源從何而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1、2年前曾邀集勞資團體討論產假延長,但當時雙方意見分歧,沒有共識,資方主要認為台灣產假8周全薪,再加上勞保生育給付2個月,天數雖少於其他鄰近國家,但錢沒有比較少,且產前還有安胎假、產後還有育嬰留停可運用。不過,謝倩蒨強調,勞動部未預設立場,現階段就是召開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作為日後參考。接下來兩場會到台中、高雄。
【2019/06/14 聯合報】
勞動部邀集勞資團體、學者專家召開「產假及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公聽會」,會議中,有勞團代表認為應國際勞工組織(ILO)將產假延長至14周,但有工商團體認為產假過長,除增加雇主成本,產生替代人力問題,同時恐造成勞工跟職場脫節。勞動部則強調沒有預設立場,目前僅先蒐集意見。
有勞團代表表示,台灣產假現為8周,應當比照ILO建議,延長至14周,讓產婦獲得充分休息,至於育嬰留職停薪則須在子女滿3歲前申請,但3歲是小孩最黏爸媽的時候,建議可提高子女年齡上限;也另有勞團代表指出,若要改善少子化議題,鼓勵生產,應不是從延長產假、提高育嬰留職停薪子女年歲上限著手,主要是台灣托育環境尚不夠完善,公托搶破頭,私托費用負擔高,降低了年輕人生養下一代的意願。
北大學法律系教授侯岳宏表示,以日本為例,另立有一部育兒照顧、老人照顧的專法,規範育嬰假、顧老假相關申請流程、條件與福利,且14周產假期間的薪資,是由社會保險支付6成薪,但在台灣8周產假給全薪,並由雇主全額負擔,侯岳宏建議台灣應另立專法處理。知名法律事務所所長則說,要討論是否延長產假,應先確定產假是為了讓母體修復,還是增加親職時間,她也提醒若產假過長,可能導致產婦與職場脫節,需重新接受教育訓練,對勞工也是極大挑戰。
另一邊,工商團體代表說,像日本產假雖長達14周,產假期間薪資是由社會保險支付,在台灣卻是由雇主負擔,產假延長除需考量替代人力,復原職位銜接也是一大問題,況且若改由社會保險支付薪資,勢必增加保費,財源從何而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1、2年前曾邀集勞資團體討論產假延長,但當時雙方意見分歧,沒有共識,資方主要認為台灣產假8周全薪,再加上勞保生育給付2個月,天數雖少於其他鄰近國家,但錢沒有比較少,且產前還有安胎假、產後還有育嬰留停可運用。不過,謝倩蒨強調,勞動部未預設立場,現階段就是召開公聽會,蒐集各方意見,作為日後參考。接下來兩場會到台中、高雄。
【2019/06/14 聯合報】
提升婦女勞參率
照顧家庭與工作平衡
行政院11日召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20次委員會議」,其中就為養兒育女所需的「彈性工作」、優化公共托育政策等議題進行討論,會中要求勞動部針對雇主及受僱者持續加強宣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的彈性工作規定,並研擬積極鼓勵措施,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以及試辦30人以下事業單位和擴大申請對象包括照顧家中長者或身障者。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指出,台灣低生育率,已是嚴重國安問題,請衛福部、教育部等逐一盤點目前所執行的托育政策與實際人民需要是否仍存有落差,務必以解決問題為出發,展現政府的決心與效率,達到有助提升生育率、婦女就業率,並能減輕父母養兒育女負擔政策目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為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統計處去年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其中有未滿3歲子女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之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申請比率為3.6%;至於有未滿3歲子女之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申請調整工作時間占12.0%。
針對副院長要求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研擬鼓勵措施,謝倩蒨指出,勞動部有辦理表揚家庭與工作平衡獎項,未來會加強宣導、辦理焦點座談等,另《性別工作平等法》是規範30人以上事業單位,將鼓勵30人以下事業單位辦理,除照顧家中幼兒外,擴大照顧家中長者或身心障礙者也能適用。
【2019/06/12 外勞通訊社】
行政院11日召開「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20次委員會議」,其中就為養兒育女所需的「彈性工作」、優化公共托育政策等議題進行討論,會中要求勞動部針對雇主及受僱者持續加強宣導《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的彈性工作規定,並研擬積極鼓勵措施,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以及試辦30人以下事業單位和擴大申請對象包括照顧家中長者或身障者。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指出,台灣低生育率,已是嚴重國安問題,請衛福部、教育部等逐一盤點目前所執行的托育政策與實際人民需要是否仍存有落差,務必以解決問題為出發,展現政府的決心與效率,達到有助提升生育率、婦女就業率,並能減輕父母養兒育女負擔政策目標。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為了解《性別工作平等法》實施情形及受僱者在職場就業平等實況,統計處去年辦理「僱用管理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其中有未滿3歲子女申請減少工作時間之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申請比率為3.6%;至於有未滿3歲子女之女性受僱者最近一年申請調整工作時間占12.0%。
針對副院長要求提升彈性工時的申請比率,研擬鼓勵措施,謝倩蒨指出,勞動部有辦理表揚家庭與工作平衡獎項,未來會加強宣導、辦理焦點座談等,另《性別工作平等法》是規範30人以上事業單位,將鼓勵30人以下事業單位辦理,除照顧家中幼兒外,擴大照顧家中長者或身心障礙者也能適用。
【2019/06/12 外勞通訊社】
違反職安法與勞檢法案件處理要點修正
針對雇主違反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勞動部職安署有訂裁罰原則,由於第二次裁罰是按前次金額再累加,雖要點敘明裁罰基準依事業單位規模大小、性質及違反次數等,但執行處分機關可依事業單位改善程度與誠意及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裁處,不過檢查機構大多是依累加金額去裁罰,造成雇主改善意願低落,因此職安署重申累加裁罰金額是最高額度,勞檢機構得依事業單位違反情形視情節輕重酌減。
這次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因為除了罰鍰還有公布姓名,因此將原先名稱「罰鍰」刪除,另原先是第七之一改為第八點,同時在附表-裁罰原則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增加附註一「上述所列按次累加裁罰金額係最高額度,勞動檢查機構得依事業單位違反情形,視個案情節輕重酌減。」
勞動部職安署副署長周登春說明,處理要點有規定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及勞檢法案件,其裁罰基準依事業單位規模大小、性質及違反次數等。但執行處分機關得審酌事業單位改善程度與誠意及情節輕重等情況予以適當裁處。因此這次修正是重申原有規定,在備註寫清楚按次累加裁罰金額係最高額度,勞動檢查機構得依事業單位違反情形,視個案情節輕重酌減。處理要點規定裁罰基準,事業單位依其規模大小及性質分類如下:(一)甲類:1、股票上市公司或上櫃公司。 2、勞工總人數超過三百人者。3、營造業承攬單一工程之金額超過一億元者。(二)乙類:事業單位之規模或性質未達前款之規定者。
根據裁罰原則,股票上市公司或上櫃公司、或是勞工總人數超過300人,首次違法將處6萬元,第二次以上按次累加6萬元,也就是12萬元,但是若雇主已有所改善,雖未達完全合法,第二次的罰鍰金額將可酌減,依情況處6萬元至12萬元區間的罰鍰金額,最高不超過12萬元。
【2019/06/11 外勞通訊社】
針對雇主違反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勞動部職安署有訂裁罰原則,由於第二次裁罰是按前次金額再累加,雖要點敘明裁罰基準依事業單位規模大小、性質及違反次數等,但執行處分機關可依事業單位改善程度與誠意及情節輕重予以適當裁處,不過檢查機構大多是依累加金額去裁罰,造成雇主改善意願低落,因此職安署重申累加裁罰金額是最高額度,勞檢機構得依事業單位違反情形視情節輕重酌減。
這次修正「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案件處理要點」,因為除了罰鍰還有公布姓名,因此將原先名稱「罰鍰」刪除,另原先是第七之一改為第八點,同時在附表-裁罰原則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增加附註一「上述所列按次累加裁罰金額係最高額度,勞動檢查機構得依事業單位違反情形,視個案情節輕重酌減。」
勞動部職安署副署長周登春說明,處理要點有規定事業單位違反職安法及勞檢法案件,其裁罰基準依事業單位規模大小、性質及違反次數等。但執行處分機關得審酌事業單位改善程度與誠意及情節輕重等情況予以適當裁處。因此這次修正是重申原有規定,在備註寫清楚按次累加裁罰金額係最高額度,勞動檢查機構得依事業單位違反情形,視個案情節輕重酌減。處理要點規定裁罰基準,事業單位依其規模大小及性質分類如下:(一)甲類:1、股票上市公司或上櫃公司。 2、勞工總人數超過三百人者。3、營造業承攬單一工程之金額超過一億元者。(二)乙類:事業單位之規模或性質未達前款之規定者。
根據裁罰原則,股票上市公司或上櫃公司、或是勞工總人數超過300人,首次違法將處6萬元,第二次以上按次累加6萬元,也就是12萬元,但是若雇主已有所改善,雖未達完全合法,第二次的罰鍰金額將可酌減,依情況處6萬元至12萬元區間的罰鍰金額,最高不超過12萬元。
【2019/06/11 外勞通訊社】
11種製造業申請鬆綁7休1 延至6月底討論
原定6月12日本周三召開的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議,討論議題為由經濟部提出包括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11種製造業,因狀況特殊,在生產計畫外臨時接到之訂單,考量產業營運與產製特性,申請鬆綁7休,以及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申請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由於部分委員請假,導致會議人數不足,該會議將延期至6月底或7月初召開。
【2019/06/10 外勞通訊社】
原定6月12日本周三召開的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議,討論議題為由經濟部提出包括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11種製造業,因狀況特殊,在生產計畫外臨時接到之訂單,考量產業營運與產製特性,申請鬆綁7休,以及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申請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由於部分委員請假,導致會議人數不足,該會議將延期至6月底或7月初召開。
【2019/06/10 外勞通訊社】
勞資會議選舉 10日前公告投票時間地點
根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須在選舉前10日公告投票日期、時間、地點,以及投票方式等事項,不過偶有發現有公司在選舉當天才公告,當天就進行投票、並召開會議的情形。新勞工局表示,未提前10日辦理公告,將影響選舉及被選舉人權益,該次選舉將被認定為無效,其後續所做決議亦無效。
此外,包括外勞、工讀生、新進人員在內,只要年滿15歲,非屬公司一級主管,即具備勞方代表選舉或被選舉權。勞工局指出,勞資會議勞方代表資格,不因國籍、年資、正職與否而有差異,但有些公司會因語言溝通為由,自動把外勞排除。該局並強調,過程應由公司協助翻譯溝通,如對選舉對象做不當限制,該次選舉結果恐被認定為無效。
勞資關係科股長鄧思維說明,事業單位另外成立分支機構,其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事業場所,應分別召開勞資會議。鄧思維說明,事業場所係指事業單位主營業處所外之固定處所從事業務者,只要人數達30人以上,即使未做登記,也需有勞資會議,而不以有無獨立人事、財務為必要。實務上常見企業以視訊投票、LINE、Google表單等通訊方式辦理勞資會議代表選舉,鄧思維說明,依法並無不可,但必須是無記名投票。此外,勞資會議需至少每三個月召開一次,目前常見兩種方式,一種是固定有規律的每三個月召開,每次間隔時間剛好為三個月;另一種是企業自訂三個月的週期,在該期間內擇定會議召開時間。
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在第一次會議即可針對前述選舉方式、會議週期如何切割做成正式決議,未來後續選舉得依照決議內容辦理。
【2019/06/10 外勞通訊社】
勞資自行議訂每3個月勞資會議時間
勞動部指出,企業要實施女性夜間工作、加班時數提高等彈性工時、7休1例假挪移、輪班間隔縮短等都須經勞資會議同意,依規定事業單位至少每3個月應舉辦勞資會議1次,因應企業型態不同,給予彈性,勞動部近日函釋指出,勞資雙方可自行議定每3個月的週期,只要在週期範圍內召開勞資會議,仍屬合法,兩次勞資會議時間最長將可間隔6個月。
勞動部表示,若是事業單位因其勞資關係特殊情形,如淡、旺季很明顯,可以採自訂每3個月(或低於3個月)週期,並於擇定之週期內至少召開1次以上之勞資會議,即符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如事業單位自訂每3個月週期為2月1日至4月30日(可訂2月1日召開勞資會議)、5月1日至7月31日(可訂7月31日召開勞資會議)、8月1日至10月31日(可訂10月1日召開)及11月1日至1月31日(可訂1月31日召開勞資會議),雖勞資會議召開間隔有所不同,在自訂每3個月週期內至少皆有召開1次勞資會議,就符合規定。
依該函釋形同原本每隔3個月召開一次的勞資會議,在極端情況可放寬間隔至6個月也就是183天,也可讓企業可在週期最後一天與第一天連續開兩場勞資會議。勞動部表示,新函釋是為了給勞資雙方彈性開會時間,若企業召開勞資會議時間間隔非常極端,會請地方政府加強訪視。
勞動部提醒,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至少每3個月應舉辦勞資會議1次,因此檢附的必需是每3個月定期會議記錄,臨時會議紀錄不採計。除家庭類外勞雇主在招募時不需檢附「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外,其餘產業外勞雇主都需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自108年2月1日起須檢附「最近4次勞資會議紀錄」。
【2019/06/06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指出,企業要實施女性夜間工作、加班時數提高等彈性工時、7休1例假挪移、輪班間隔縮短等都須經勞資會議同意,依規定事業單位至少每3個月應舉辦勞資會議1次,因應企業型態不同,給予彈性,勞動部近日函釋指出,勞資雙方可自行議定每3個月的週期,只要在週期範圍內召開勞資會議,仍屬合法,兩次勞資會議時間最長將可間隔6個月。
勞動部表示,若是事業單位因其勞資關係特殊情形,如淡、旺季很明顯,可以採自訂每3個月(或低於3個月)週期,並於擇定之週期內至少召開1次以上之勞資會議,即符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18條規定,如事業單位自訂每3個月週期為2月1日至4月30日(可訂2月1日召開勞資會議)、5月1日至7月31日(可訂7月31日召開勞資會議)、8月1日至10月31日(可訂10月1日召開)及11月1日至1月31日(可訂1月31日召開勞資會議),雖勞資會議召開間隔有所不同,在自訂每3個月週期內至少皆有召開1次勞資會議,就符合規定。
依該函釋形同原本每隔3個月召開一次的勞資會議,在極端情況可放寬間隔至6個月也就是183天,也可讓企業可在週期最後一天與第一天連續開兩場勞資會議。勞動部表示,新函釋是為了給勞資雙方彈性開會時間,若企業召開勞資會議時間間隔非常極端,會請地方政府加強訪視。
勞動部提醒,依據《勞動基準法》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事業單位至少每3個月應舉辦勞資會議1次,因此檢附的必需是每3個月定期會議記錄,臨時會議紀錄不採計。除家庭類外勞雇主在招募時不需檢附「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外,其餘產業外勞雇主都需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自108年2月1日起須檢附「最近4次勞資會議紀錄」。
【2019/06/06 外勞通訊社】
11種製造業申請鬆綁7休1勞動部下周討論
勞動部將於6月12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討論由經濟部提出包括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11種製造業,因狀況特殊,在生產計畫外臨時接到之訂單,考量產業營運與產製特性,申請鬆綁7休1,不過,每年調移例假次數不得超過12次,或執行調移之總天數不得超過半年。
經濟部提出申請理由,輪班制勞工換班間隔休息時間仍以連續11小時為原則,惟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可能遇有員工無法到勤、工廠設備搶修、船期交貨限制、民眾生活需求或配合政府政策推動(如農損計畫)等特殊原因,相關人員必須配合工作,有臨時調動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之必要,因此建議公告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行業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因特殊原因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
至於,申請鬆綁7休1,其理由是在生產計畫外臨時接到之訂單、客戶臨時插單或交期急迫之訂單等,有交貨期限之壓力,且因屬短期性之密集產製,且通常須具一定之產製技術,非屬臨時招募之替代人力所能勝任取代,而有調整例假之必要。另為因應美中貿易戰衝突轉單或產線移轉回台,而有急單生產需求。考量產業營運與產製特性,以及勞資需求意見,因此建議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行業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規定,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例假。
不過,經濟部有自行提出調整條件,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並符合每年申請例假調移次數不得超過12次,或執行調移之總天數不得超過半年之規定。
【2019/06/05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將於6月12日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議,討論由經濟部提出包括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等11種製造業,因狀況特殊,在生產計畫外臨時接到之訂單,考量產業營運與產製特性,申請鬆綁7休1,不過,每年調移例假次數不得超過12次,或執行調移之總天數不得超過半年。
經濟部提出申請理由,輪班制勞工換班間隔休息時間仍以連續11小時為原則,惟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可能遇有員工無法到勤、工廠設備搶修、船期交貨限制、民眾生活需求或配合政府政策推動(如農損計畫)等特殊原因,相關人員必須配合工作,有臨時調動輪班換班間隔休息時間之必要,因此建議公告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行業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因特殊原因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8小時。
至於,申請鬆綁7休1,其理由是在生產計畫外臨時接到之訂單、客戶臨時插單或交期急迫之訂單等,有交貨期限之壓力,且因屬短期性之密集產製,且通常須具一定之產製技術,非屬臨時招募之替代人力所能勝任取代,而有調整例假之必要。另為因應美中貿易戰衝突轉單或產線移轉回台,而有急單生產需求。考量產業營運與產製特性,以及勞資需求意見,因此建議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等行業得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規定,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得於每7日之週期內調整例假。
不過,經濟部有自行提出調整條件,因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並符合每年申請例假調移次數不得超過12次,或執行調移之總天數不得超過半年之規定。
【2019/06/05 外勞通訊社】
職保法草案登記有案企業強制納保 有意見8/4提出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草案6月6日預告,共6章106條,預告期間60日,各界對於草案內容如有意見,可8月4日前提出;勞動部指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擴大強制納保對象,只要是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僱用員工1人以上,即為強制投保單位,即便未完成加保手續,仍給予保險給付,並處以雇主相當之罰鍰;另受僱自然人雇主,屬自願加保對象之勞工, 亦提供簡便加保措施。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說明,職保法草案將搭配細則等23個子法,職災保險未來擴大到所有事業單位有商號、稅籍等都須投保,若是臨時或是短期受雇於自然人雇主之勞工,納為特別加保對象,將會提供簡便加保措施。
鄧明斌指出,雇主須於勞工到職時申報加保,如果沒幫勞工加保,將處2萬元至10萬元的罰鍰,而且可以連續處罰。萬一勞工在未加保期間發生職災,並請領保險給付,罰鍰提高為1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如果雇主依法加保就不會被處罰,且可分攤勞基法雇主職災補償責任。他說,新法施行初期的費率仍按現行職保行業別費率表計收,等新法實施3年後再精算。
職安署長鄒子廉指出,為鼓勵職業災害勞工積極參與職能復健,規劃針對參與訓練的勞工,提供一定額度之職能復健津貼;另針對協助職災勞工復工之雇主給予適度之補助,以鼓勵勞雇雙方積極參與職能復健,由專業機構提供復工協助,及早順利復工。至於職災勞工的復健津貼與雇主補助費用,鄒子廉表示,將在子法中訂定。
【2019/06/05 外勞通訊社】
職安署長鄒子廉指出,為鼓勵職業災害勞工積極參與職能復健,規劃針對參與訓練的勞工,提供一定額度之職能復健津貼;另針對協助職災勞工復工之雇主給予適度之補助,以鼓勵勞雇雙方積極參與職能復健,由專業機構提供復工協助,及早順利復工。至於職災勞工的復健津貼與雇主補助費用,鄒子廉表示,將在子法中訂定。
【2019/06/05 外勞通訊社】
雇主沒加保
勞工職災仍有保險給付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草案6月6日預告。勞動部說,除提高投保薪資、擴大納保對象,本次立法最大亮點是凡受雇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保險效力從到職日起算,就算雇主未依法申報加保,勞工發生職災後也照樣拿得到保險給付,並處以雇主十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保險給付也更多,除了擴大醫療給付支付範圍、提高傷病給付額度,失能與遺屬年金則刪除年資規定,改平均月投保薪資一定比例發給,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過去失能、老年、遺屬年金只能擇一請領,但新法開放,讓勞工可同時併領,只是職災年金給付會減額發給。
根據草案,職災保險投保薪資級距上限由現行的四萬五八○○元調高至七萬二八○○元,考涵蓋約九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雇主每人每月負擔從九十六元調至一五三元;級距下限為基本工資二萬三一○○元,雇主每人每月負擔四十九元。勞工則無須負擔職災保費。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昨說,新法施行初期以平均保險費率百分之零點二一計算,上路三年後再精算調整。現行雇用五人以上事業單位的勞工,才須強制加保,新法不論雇用人數多少,全部納保,預估將可多卅萬餘名勞工受保障。另臨時工也納為特別加保對象,投保級距預計分三級,雇主花不到百元保費,就可保障勞工,也可減輕自身職災補償責任。
鄧明斌說,雇主若未申報投保,罰則從現行保費的四倍提高至兩萬到十萬元,並得連續處罰,如果勞工不幸發生職災,雇主還會被處以十萬到三百萬元罰鍰。此外,提撥年度應收保費的兩成作為預防與重建專款。草案後續仍須經立法院審議。
【2019/06/06 聯合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法」單獨立法草案6月6日預告。勞動部說,除提高投保薪資、擴大納保對象,本次立法最大亮點是凡受雇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保險效力從到職日起算,就算雇主未依法申報加保,勞工發生職災後也照樣拿得到保險給付,並處以雇主十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保險給付也更多,除了擴大醫療給付支付範圍、提高傷病給付額度,失能與遺屬年金則刪除年資規定,改平均月投保薪資一定比例發給,並建立部分失能年金制度。過去失能、老年、遺屬年金只能擇一請領,但新法開放,讓勞工可同時併領,只是職災年金給付會減額發給。
根據草案,職災保險投保薪資級距上限由現行的四萬五八○○元調高至七萬二八○○元,考涵蓋約九成以上勞工薪資水準,雇主每人每月負擔從九十六元調至一五三元;級距下限為基本工資二萬三一○○元,雇主每人每月負擔四十九元。勞工則無須負擔職災保費。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鄧明斌昨說,新法施行初期以平均保險費率百分之零點二一計算,上路三年後再精算調整。現行雇用五人以上事業單位的勞工,才須強制加保,新法不論雇用人數多少,全部納保,預估將可多卅萬餘名勞工受保障。另臨時工也納為特別加保對象,投保級距預計分三級,雇主花不到百元保費,就可保障勞工,也可減輕自身職災補償責任。
鄧明斌說,雇主若未申報投保,罰則從現行保費的四倍提高至兩萬到十萬元,並得連續處罰,如果勞工不幸發生職災,雇主還會被處以十萬到三百萬元罰鍰。此外,提撥年度應收保費的兩成作為預防與重建專款。草案後續仍須經立法院審議。
【2019/06/06 聯合報】
今年截至4月止新制勞退基金獲利1503.5億元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3日公布,4月份國際金融市場,在全球主要國家利率不變,且貨幣政策仍屬寬鬆、歐美企業財報表現良好、美中貿易協商朝正向發展等因素下,全球股票市場持續回升。108年截至4月底止,整體勞動基金收益率6.9%,獲利2,907.3億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收益率為6.73%、獲利1,503.5億元。
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今年截至4月底,整體勞動基金評價後收益數為2,694.6億元,收益率6.91%。新、舊制勞退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保基金、職災保護專款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收益率分別為6.73%、8.01%、7.51%、0.77%、0.31%及1.02%。
勞動基金運用局指出,今年是大幅震盪年,雖然前4月獲利,但是5月美中兩大貿易國互增關稅,將增加企業營運的成本與風險,削弱企業獲利,且消費者也恐因需付出更高的商品價格,削減消費支出成長,而加深全球景氣成長動能疑慮,但因資金面上仍保持相對寬鬆之局勢,對金融市場仍具有一定的支撐力量,後續將觀察美國對中、歐、加、日等主要經濟體的貿易政策走向及其對全球經貿活動影響程度,審慎調節投資步伐,俾獲取勞動基金長期穩健收益,保障勞工經濟安全與退休生活。
【2019/06/03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3日公布,4月份國際金融市場,在全球主要國家利率不變,且貨幣政策仍屬寬鬆、歐美企業財報表現良好、美中貿易協商朝正向發展等因素下,全球股票市場持續回升。108年截至4月底止,整體勞動基金收益率6.9%,獲利2,907.3億元,其中新制勞退基金收益率為6.73%、獲利1,503.5億元。
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今年截至4月底,整體勞動基金評價後收益數為2,694.6億元,收益率6.91%。新、舊制勞退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就保基金、職災保護專款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收益率分別為6.73%、8.01%、7.51%、0.77%、0.31%及1.02%。
勞動基金運用局指出,今年是大幅震盪年,雖然前4月獲利,但是5月美中兩大貿易國互增關稅,將增加企業營運的成本與風險,削弱企業獲利,且消費者也恐因需付出更高的商品價格,削減消費支出成長,而加深全球景氣成長動能疑慮,但因資金面上仍保持相對寬鬆之局勢,對金融市場仍具有一定的支撐力量,後續將觀察美國對中、歐、加、日等主要經濟體的貿易政策走向及其對全球經貿活動影響程度,審慎調節投資步伐,俾獲取勞動基金長期穩健收益,保障勞工經濟安全與退休生活。
【2019/06/03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調查指出,觀察近10年變化,98年事業單位規定每周工作五天者約占4成,103年突破5成,因勞動基準法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與修正周休二日規定,105年與106年每周工作五天占比大幅增加,107年占比近9成,為主要工時型態。
勞動部31日公布107年7月職類別薪資調查統計結果,根據調查,107年7月事業單位規定每周工作日數以每周工作五天占88.21%最多,較106年7月微增0.70個百分點。每周工作六天占4.09%,每兩周有一周工作五天、一周六天占1.95%。按部門別與行業別觀察,工業部門規定每周工作五天占 93.19%,以製造業占97.29%最多,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亦分別占93.31%與93.20%。服務業部門每周工作五天占86.43%,其中金融及保險業均實施周休二日。
107年受僱員工人數為789.89萬人(包括本國人與外國人),以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223.88萬人占28.34%最多;初任人員每人每月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7,583元,較106年增加528元或1.95%,各職類中以專業人員34,464元為最高,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29,275元次之。
勞動部統計處長羅怡玲表示,107年初任人員起薪續創新高,應該與景氣、基本工資提高等有關。根據調查,107年7月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0,935元,各大職類中以主管及監督人員74,648元最高,餘依序為專業人員57,513元、技術員及助理專業人員42,369元、事務支援人員33,978元、技藝有關工作人員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31,792元、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28,515元、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26,1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