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日 星期四

資訊參考:基本工資審議委會員9/8再次召開


基本工資審議委會員9/8再次召開

勞動部7月26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因為「一例一休」《勞基法》修正草案衍生風波,資方7名代表當天全數未出席,會中決議9月將擇期再開會,勞動部表示,已發開會通知將於下周四(9/8)上午再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至於資方委員是否出席?勞動部強調,努力中。

由於勞動部政次廖蕙芳在
7月26會議後說明,基本工資調整案,仍宜由全體委員共同討論取得共識,因此將於9月底前再擇期開會,勞動部會盡最大誠意與資方溝通,請資方屆時務必出席表達各自的立場,若下次會議出席會議人數過半,就算資方代表缺席,仍會進入基本工資是否調漲的實質討論。

 


雇主提供員工托兒津貼 勞動部最高補助60萬元

勞動部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補助雇主設置員工哺()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托兒措施,近日修法放寬補助要件,不以與托兒服務機構簽約為限,雇主提供受僱者未滿12歲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者,即可申請經費補助,最高補助新臺幣60萬元。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過去規定雇主需和已立案的托兒機構簽訂合作契約,由雇主提供托兒津貼給員工,雇主就能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但實務上發現有些員工居住地分散,不易找到符合員工需求的托兒機構,因此近日放寬條件,雇主不需簽約,只要提供員工托兒津貼,就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最高可補助60萬元或80%

孫碧霞強調,員工須將12歲以下小朋友送到安親班、托兒機構等,雇主才符合補助資格,多數企業每年給予2千元至4千元不等托兒津貼,但有企業每月給到1萬元。相關申請將從
9月1起至20日開放申請。詳情可撥打勞動部專線查詢。

 

 

 

 

重回工資談判桌 工商團體提三訴求

勞動基準法修法衍生諸多爭議,資方代表日前揚言中止一切協商機制,因此並未出席7月底召開的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對此經濟部邀集六大工商團體進行座談,討論焦點放在勞基法周休二日修法方向,以及重返基本工資審議等議題,工商團體提出三點訴求,經濟部將彙整資方與勞動部意見後,由行政院出面協調。

工商團體所提出三點訴求,包括國定假日應勞工與公務員一致,即刪除7天國定假日、建立更彈性的延長工時以因應歲修、急單需求和不同的行業特性,和七休一特例的裁量基準須納入各行業需求等。此外,各項勞資問題發展至今,已非單一部會能解決,且基於產業主管機關橫跨不同部會,工商團體建請將協商層級提高,由行政院出面整合,建立各部會的協商平台,一次解決「一例一休」、七天國定假日、加班費計算方式、延長工時上限等問題。

此次座談勞動部長郭芳煜也有參與部分會議,據經濟部轉述,勞部以「一例一休」方式落實勞工「周休二日」立場並未改變,也會加強與勞工團體面對面溝通,傾聽勞工意見。會後經濟部將工商團體意見轉陳行政院。

勞工申請安胎假 雇主不得有不利處分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事業單位,此次公布違反法令之事業單位有2家,其中一件為雇主拒絕受僱者安胎假申請,並對申請安胎假受僱者進行解僱處分,分別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第1項及第2項,即「受僱者申請安胎假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另一件違法,則是雇主因性別或性傾向因素而解僱受僱者,以致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性別或性傾向而於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上差別待遇」。

勞動局強調,針對妊娠期間在職婦女,雇主必須考量性別工作平等法「母性保護」的精神,不得拒絕受僱者申請安胎假,也不可以因受僱者依法申請安胎假,而對其予以懲戒或解雇;此外,雇主對受僱者亦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於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上差別待遇,才符合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