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基本工資調漲 營造工調整2項工作人員薪資
勞動部110年12月9日公告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一項第10款營造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勞動部指出,這次修正14種營造工作薪資不變,僅調整「板金人員」與「其他營建構造及有關工作人員」薪資,自111年1月1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公告16種營造工作薪資,分為月平均經常薪資與日平均經常性薪資,有上、下限之分,求職人如提具從事相關工作經驗達1年以上之工作證明者,僱用薪資不得低於平均經常性薪資;如工作經驗1年以下者,僱用薪資不得低於下限薪資。
勞動部指出,這次配合基本工資111年調至2萬5,250元,營造工作人員薪資調整「板金人員」其月平均經常性薪資3萬5,871元、下限薪資為3萬5,482元,與「其他營建構造及有關工作人員」其月平均薪資4萬3,537元、下限薪資3萬5,844元。
營造工作月薪資最高的是「電力機械裝修人員」月平均經常性薪資為5萬2,333元、下限是4萬1,850元;最低是「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月經常性薪資下限是3萬元。
30人以上企業實施工時彈性措施需備查
勞動部公布110年第三季「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統計,有188家企業申報「加班時數彈性調整」、3家企業申報「輪班換班休息時間例外調整」及21家申報「例假安排(7休1)例外調整」;勞動部提醒,30人以上的企業採行變更加班時數、輪班換班間距、例假7休1例外規定等彈性措施時,應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備查,或登錄勞動部建置的「線上備查系統」。
根據「加班輪班間隔及例假線上備查系統」登錄備查統計數據,自11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登錄加班時數調整計有188家、20萬8,500人次;輪班換班休息時間調整計有3家、1,358人次;例假安排例外調整事業單位計21家、4,557人次。
勞保紓困貸款12/30申請 申貸資格勞保年資滿15年
勞保局指出,11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將於110年12月30日至111年1月14日期間受理申請,貸款期間3年,每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貸款期間利率目前為年息1.28%,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勞保局說明,申請資格勞工須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111年1月14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者。但已申請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根據勞保局資料,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原則為200億元,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自撥款日起年息1.28%,之後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
勞保局提到,勞保紓困貸款還款期間為3年,第1個月起到第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從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假設勞工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須繳利息107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需繳本息3,389元。
勞保局強調,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有意申辦者可洽詢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或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
勞工值日夜 超時要付加班費
老闆注意。過去以來雇主常請勞工於正常工作之外「值日夜」,自明年元旦起,勞工值日夜將視為工作時間,若超時要給加班費;勞動部表示,值日夜計入工時,將列為明年勞檢重點,違者可罰2萬至100萬元。
勞動部已公告,實施長達逾36年之久的「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在今年底廢止。換言之,值日(夜)工作回歸《勞動基準法》工時規定。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表示,該注意事項訂於1985年,當時民間工廠或公營事業每日下班後或假日,需要有人留守或巡察,或負責接電話,因此常安排員工輪流值日夜。員工輪流像值日生一般,歷來都未被視為工作時間,雇主給的津貼由勞資協商,沒有強制規定,因此出現雇主給300元、500元,甚至有給一小時30元,遠低於勞基法加班費規定。
勞動部在2019年3月修正注意事項,增訂值日夜津貼建議數額,宜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240×值日(夜)時數;同時,預告2022年起該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給了業者兩年多緩衝期後,明年起「值日夜」回歸勞基法上「工作時間」的意涵,若超過八小時,就要給加班費。
此外,明年元旦起,勞工人數在50人以上未滿99人的企業,只要一名勞工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就要有特約醫護人員,定期臨廠為勞工提供健康諮詢,估千家製造業中小企業受影響。
企業申報員工薪資所得
應扣除勞工自提勞退金額
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楊佳惠表示,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因此,請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正確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扣除自願提繳金額。楊佳惠指出,依勞保局統計資料顯示,截至110年10月底,全體提繳勞工退休金人數為724萬5,165人,參加自願提繳人數為81萬7,998人,占全體提繳人數11.29%,為歷年新高,顯見有越來越多勞工重視老年退休生活保障。
楊佳惠說明,雇主除依規定為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另雇主主動徵詢勞工自提退休金意願,有意願的勞工可依個人經濟狀況,於每月工資6%範圍內彈性提繳,並透過雇主向勞保局申報及繳納自提金額,亦可隨時申報停止自願提繳退休金。
舉例,如110年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5萬7,000元(提繳工資歸級為5萬7,8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當年度薪資所得為79萬8,000元(5萬7,000元 × 14個月),另勞工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當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4萬1,616元(5萬7,800元 × 6% × 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75萬6,384元(79萬8,000元-4萬1,616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在110年度如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在111年報稅時,請記得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給付薪資總額中全額扣除。如有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之情形,請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以確保自身權益。
配合指揮中心要求 勞動部修訂移工指引
勞動部指出,雇主應加強移工工作場所及住宿地點之防疫管理,落實相關管理措施,並向移工辦理宣導,以避免群聚感染風險,致影響移工與國人安全健康,或因有確診個案造成工作場所停工衍生無法營運之情事發生。雇主如有需要,得委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
勞動部110年12月16日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在雇主應辦理措施增列第7點安排移工防疫宿舍第一線工作人員接種疫苗。
基於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為積極防範社區傳播風險,自111年1月1日起,若移工於雇主自行或委任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之防疫宿舍居家檢疫者,該宿舍之第一線工作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最晚應於110年12月17日前接種第 2劑疫苗)或由工作人員自費提供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但曾為COVID-19確診個案之工作人員,且持有3個月內由衛生主管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者,可暫免檢具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惟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COVID-19疫苗;工作人員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19疫苗證明或因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須每週1次自費快篩或PCR檢驗陰性。新進工作人員應於首次服務前,增加1次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
領退稅款憑單過期 須改國庫支票兌領
退稅憑單過期之後,欲領取退稅款的納稅人,須改用國庫退稅支票來兌領,國稅局表示,而如果連退稅支票都放到過期,就必須主動向國稅局申請展延期限,或是直接換發另一張退稅支票,才能兌領退稅款。
官員表示,每年綜合所得稅申報之後,如果納稅義務人有溢繳稅款,會取得退稅憑單,但退稅憑單有期限,若是拖到過期,國稅局會再轉開國庫支票,讓納稅義務人持支票向金融機構領取退稅款。
不過國庫支票也是有期限的,依支票載明的發放日期起算一年內,是國庫支票的兌領有效期間。
製造業本勞合理薪資基準 20個行業調至27,250元
配合111年基本工資調至25,250元及外加上就業安定費每月2,000元,針對製造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的本勞合理薪資,有20個製造業這次調高至27,250元,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紡織業」及「橡膠製品製造業」等。
勞動部110年12月9日公告修正「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0款製造業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自111年1月1日生效。勞動部說明,配合基本工資調漲至25,250元,再加上每月繳交就業安定費2 ,000元,這次對於「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本勞合理薪資月薪低於25,250元以下的做出修正,有20個行業明年一律調至27,250元;另「化學原材料、肥料、氮化合物、塑橡膠原料及人造纖維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電子零組件製造業」、「其他製造業」等4個行業因職類別薪資調查而調高;至於「飲料製造業」與「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則維持不予調整。
另外,「非特殊時程技術工」的薪資調整則是依原先薪資差比去調整合理薪資;至於「特殊時程非技術工」與「特殊時程技術工」的合理薪資調整,則是就「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與「非特殊時程技術工」薪資各乘上1.2倍計算出來的。
勞動部說明,特殊時程係指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段內,生產運作工作時數至少1小時以上;所列定薪資基準,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配合基本工資調整 健保投保分級表修正
明年元月起,基本工資月薪將調高至25250元,衛生福利部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提高投保等級第一級的金額,自111年1月1日生效。按現行平均眷口數0.58人、健保費率5.17%計算,以第一級金額投保的外籍移工,每月個人負擔將為392元,較現行的372元增加20元;雇主負擔為1238元,較現行的1176元多出62元。
所有合法在台工作的外籍移工,均應依規定投保健保,而家庭看護工雖未因此次基本工資調漲而提高工資,但移工及雇主仍應依照新的標準計算應繳納的健保費。由於健保的最低投保金額係與基本工資連動,因此基本工資調整時,第一級投保金額也會隨時提高,包含領基本工資或以下的外籍移工,以及本國籍部分工時者都會受影響。
修正後的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將現有的第一級24000元刪除,原第二級25250元調為第一級,適用於實際月領薪資在25250元以下者,第二級投保金額為26400元,實際月領薪資在25251元至26400元者適用,健保投保級距由現有的47級減少為46級。
依規定,合法在台工作的外籍移工,無論何種行業別,雇主都應安排投保健保。以外籍移工(被保險人)僅負擔個人不帶眷屬的情況下計算,自行負擔金額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5.17%)*負擔比率(三成),即25250*5.17%*0.3,四捨五入後每月為392元。
另外,雇主所聘員工無論是否帶眷屬,投保單位所負擔的保費除員工外,一律須加計平均眷口數,計算方式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5.17%)*負擔比率(六成)*(1+0.58),即25250*5.17%*0.6*1.58,四捨五入後為每月1238元。
自111年起 高齡失業者納技檢補助對象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能標準及技能檢定組長謝青雲說明,「高齡失業者」係指逾65歲且失業,並於最近 1 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謝青雲表示,依技術士技能檢定規費收費標準規定,資格審查費每人每次新臺幣150元、學科測試費每人每次新臺幣190元、技術士證證照費每件新臺幣160元,術科測試費則依各職類級別分別訂定。他提醒,技能檢定特定對象補助,同一職類之同一級別以申請1次為限,每人一生最多補助3次。
為鼓勵特定對象取得就業所需的技術士證,勞動部訂定「特定對象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補助要點」,凡符合該要點所定特定對象,報名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時,得申請資格審查費、學科測試費、術科測試費及證照費的補助,自111年起受補助的特定對象包含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失業者、高齡失業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更生受保護人、長期失業者、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15歲以上未滿18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等11種對象受惠。
勞資會議雙方代表 須符合同數原則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勞資會議的勞資雙方人數組成,與一般會議有所不同,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勞資會議由勞資雙方同數代表組成,其代表人數視事業單位人數多寡各為2人至15人。但事業單位人數在100人以上者,各不得少於5人。
另外,有關事業單位在勞工人數少於3人時,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不受第3條、第5條至第11條及第19條規定的限制。
近期有事業單位針對勞資會議人數組成提出疑問,由於經營地點分散於各縣市,企業在台北市員工人數不多,大多數是在其他縣市工作,是否仍應成立勞資會議?勞動局說明,依規定在台北市的事業單位仍應依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舉辦勞資會議,但事業場所在其他縣市而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時,亦應分別舉辦。
前述事業場所包含其他分店、分行、工廠等組織,勞動局提醒企業在組成勞資會議時仍需多加留意。陳信瑜說,事業單位應確實遵守有關勞資雙方人數組成相關規定,以保障勞資雙方溝通上權益平等。勞動局亦設有「勞動即時通」線上系統(https://ap.bola.taipei/DL.aspx) ,提供事業單位線上報備勞資會議代表名冊,人員改派、遞補亦可辦理異動。
領取停職期薪水併入各年度計稅
員工因案停職後復職,根據財政部解釋令,一次領取停職期間薪水時,可分別併入各年度薪資計算所得稅,不會因為一次領取造成適用較高綜合所得稅率級距。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財部曾發布解釋令,納稅人因涉及刑事案件或公務人員懲戒案,判決確定後獲准復職,而一次領到薪水時,在辦理復職當年度的綜所稅申報時,應附上各年度薪資明細表,將各年度薪水歸課到對應年度。如果納稅人因公司未依勞基法規定而提起訴訟,經法院裁判勞工勝訴,一次領取補發薪水,課稅也如前述作法歸課各年度所得稅。
復職領補發薪資 報稅有訣竅
勞資糾紛落幕後,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被解雇的勞工勝訴復職,一次領取停職期間所有薪資時,別擔心當年度被課重稅,可以將薪水分別列入各個所屬年度,分別補稅即可。
官員指出,有些勞資糾紛的樣態,在於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直接終止與員工之間的勞動契約,因而被員工提起訴訟。
在上述樣態中,官員表示,若員工經法院判決確定獲准復職後,雇主須一次補發停職期間,也就是終止勞動契約日至復職日之間的薪資,這部分會成為員工的薪資所得,但如果全都算在補發的年度,員工也會擔心當年所得突然暴增,因而要負擔更高的所得稅。
為解決這個問題,官員說,財部過去曾提出若干函釋,針對員工勝訴復職時一次領取停職期間的薪資所得,可在辦理復職當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時,於申報書註明補發的事實及金額,並按雇主填具的補發各年度薪資所得明細表,分別併入各年度的綜合所得總額,計算各年度的應補繳稅額,以免復職年度個人綜所稅負擔過重,甚至適用較高的課稅級距。
以實際案例說明,張先生日前因A公司違法終止勞動契約而提起訴訟,去年經法院裁判勝訴,成功復職時,一次領取A公司補發2018年至2020年間薪資所得共240萬元,各年度補發金分別是80萬元、120萬元、40萬元。
官員表示,上述案例中,張先生在今年申報2020年度綜所稅時,便可以在申報書註明補發的事實及金額,附上A公司填發的扣繳憑單,及補發各年度的薪資所得明細表,分別將2018、2019年度的薪資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重新計算每年應補繳的綜所稅額,不必全部列入今年所得。
勞保年金明年起 63歲才能領
勞保年金法定請領年齡,明(2022)年起將調高一歲、須年滿63歲才可以請領,估計將有13萬人受影響,以目前退休勞工平均月領1.7萬元老年年金計算,最多少領一年、約20.4萬元。
勞保年金是多數勞工最主要的退休經濟生活來源,但是勞保年金幾歲才能請領?答案不是60歲、也不是65歲,明年起是滿63歲。勞工要退休前,要先看好你的出生年次。
《勞工保險條例》明定未來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為65歲;只不過,法定請領年齡65歲不是一步到位,而是採每兩年調高一歲方式達到。去年跟今年,請領勞保年金的法定年齡都是62歲,但明年起調高為63歲。2024年提高為64歲,直至2026年後,均為65歲才能請領老年年金。
官員舉例,民國49年次(西元1960年)出生者,於民國111年(西元2022年)滿63歲才可請領老年年金。因此,原本滿62歲、未滿63歲的13萬名勞工,將延後數月才能請領老年年金。
防人才至中國就業 勞動部已訂裁罰要點
近年來受美中科技戰影響,大陸半導體產業發展受阻,積極透過挖角及滲透等手法建立自主供應鏈。而臺灣半導體研發人才經驗豐富、語言相通且易於管理,儼然成為大陸鎖定挖角之目標。行政院110年4月召開「研商防制人才挖角會議」,邀集陸委會、法務部、經濟部及勞動部等部會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建立有效之防制人才挖角機制。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規定「未經許可之大陸地區勞務不得在臺灣地區從事廣告活動」及第35條規定「從事臺灣地區人民赴大陸地區就業之人力仲介業務列為禁止項目」。
勞動部110年11月12日訂定勞動部處理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及第35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事件裁罰要點,自即日生效。
勞動部日前訂定裁罰要點,禁止刊登前往中國大陸就業的徵才廣告,違者將處10萬至50萬元、人力仲介業者也不得仲介赴中國大陸提供勞務的行為,違者則處5萬元至500萬,其中明確指出如果涉及半導體或積體電路,罰鍰將加重一倍;目前已有4件廣告案被裁罰,罰鍰金額共70萬元
預防職業性癌症 勞動部啟動專案監督勞檢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說明,目前已公告屬CMR物質的優先管理化學品共254種,經統計,事業單位化學品運作申報資料,運作廠家數約有2千家,可能暴露勞工數約為26萬人次;多在製造業,如電鍍廠、高科技廠等。
這些CMR物質,依其特性及產業需求而有不同用途,以飾品、手機或金屬製品為例,為了要有亮麗的金屬色澤,在加工過程會使用含有鉻、鎳或鎘等CMR物質,勞工在長期暴露下,可能會罹患職業性肺癌;或是汽機車常用的鉛蓄電池,不論在製造或回收過程,如未有完善的防護,勞工可能會暴露高濃度鉛塵,除會損傷神經系統,亦會造成生育能力受損和不良懷孕結果,如早產、流產。
張國明指出,分5年完成2千家事業單位調查與輔導,其中有1,650家屬於高危害、高風險,將於111年至113年期間分批進行職安衛勞檢,每年約檢查500至600家,初次勞檢不合格將直接開罰3萬至30萬元,複檢改善不佳不合格會再開罰。另對於300多家的微小型企業,將優先給予輔導訪視,協助其改善。
職安署科長葉沛杰說明,勞檢時首先將會著重雇主有無預防措施,如通風設備,將有害物質排出,人體不會直接吸收;其次是現場管理監督,監督作業主管在工作現場監督勞工作業安全;第三是管理流程,定期檢查有害物質;第四是員工教育訓練。
張國明表示,勞動部已將CMR物質暴露預防納入職業病預防的關鍵重點,並以5年期間(111年至115年),結合政府與專業團體資源,持續參考國際精進管理作法,滾動式調整我國職業性癌症預防策略,協助業者降低致癌物質對勞工造成的健康風險。張國明呼籲,雇主應優先評估選用替代物質,從源頭阻絕CMR物質進入職場,並透過製程改善、工程控制與個人防護來控制危害,藉由規劃、執行、查核及行動(PDCA)的精神,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2/18全國公投日 雇主應依法給薪給假
12月18日為中央選舉委員會所指定的全國公投日,政府勞動局提醒,對於有投票權的勞工,雇主都應依法給勞工放假投票,工資照給,違反者可處罰鍰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
勞動局長陳信瑜進一步說明,如果具投票權且當日原屬工作日的勞工,應放假給薪;本來就不須出勤,就不另給假給薪。所謂放假日,是指自午前0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者,應加給出勤時間的工資,且不可妨礙其投票。舉例來說,勞雇雙方約定當日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勞工外出投票2小時,返回工作6小時,雇主須加給6小時的工資。
如果是具投票權且當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日的勞工,不另給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休息日出勤工資,且不可妨礙其投票。
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調整 影響349萬人
明年基本工資月薪由24,000元調整為25,250元,時薪由160元調升至168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同步修正實施,勞保局將逕調,預估勞保逕調人數約349萬餘人,勞退逕調人數為151萬餘人,投保及提繳企業不須另行申報。
受逕調影響的349萬名勞工、亦即適用基本工資勞工。其中,約202萬名為受僱勞工,雇主負擔七成保費;147萬名為職業勞工,雇主不用負擔保費。雇主對每名受僱勞工勞保保費明年新增101元,估計總體來說,雇主明年新增勞保保費負擔約25億元。
勞保局納保組長黃錦儀表示,明年基本工資調升至25,250元,雇主對於每名適用基本工資受雇勞工保費,每月由原本1,932元增加為2,033元。勞保局表示,新修正之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更改為25,250元,原分級表第一級24,000元將移至部分工時等級,原第二級25,200元刪除,原第三級26,400元遞移為第二級,其餘等級依序順移,修正後分級表共計14級。至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增訂25,250元等級,原25,200元等級刪除,其餘維持不變。
為減輕企業行政作業負擔,勞保局將針對原投保、提繳24,000元及25,200元之勞工,辦理投保薪資、提繳工資逕調作業,上述勞工自明年1月1日起投保薪資、提繳工資將自動調整為25,250元。
勞保局表示,如投保、提繳原基本工資24,000元等級,惟屬部分工時者、職業工會低收入會員、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或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考量其實際收入不隨基本工資調整,因此不列入逕調,上述四類族群的投保薪資及提繳工資仍將維持24,000元。勞保局表示,經逕行調整投保薪資、提繳工資之被保險人明細資料,將列印於明年1月保險費及退休金繳款單,並於明年2月下旬寄發之本月有異動被保險人計費清單,屆時請各投保及提繳單位詳細核對,如不符事實,可於繳款期限內向勞保局反映。
勞動部首訂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
勞動部職安署組長張國明說明,「職場夜間工作安全衛生指引」110年11月30日訂定,該指引適用對象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並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從事工作之各業別工作者,推估有40萬人,多在工廠、保全、醫院與超商等,職安署有規劃將「職場夜間工作」納入111年專案勞檢的範圍內實施。
張國明表示,本指引特別將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涉及夜間工作的相關規定與實務規範結合,要求雇主應就夜間工作的工作環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人身安全及身心健康等危險因子進行評估,並依評估結果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及管理措施。
雇主若沒有做好相關職場預防措施,將可視個案情況依據職安法開罰,如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坡道、工作台或其他工作者踩踏場所,應保持不致使工作者跌倒、滑倒、踩傷、滾落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雇主未做好將會依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一項,直接開罰3萬元到30萬元。
又人身安全保護方面雇主應考量夜間工作環境、工作型態及作業條件,於評估及規劃不法侵害預防措施時,可參考「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採行必要之危害控制手段;如未做好將依違反職安法第6條第二項,先通知改善仍未改善,將可開罰3萬元到15萬元。張國明強調,夜間工作的樣態多元,其職場風險因子因不同行業特性而異,事業單位應以員工安全為第一優先,並明確宣示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