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訴願《勞基法》最多 常見雇主未全額給付工資
勞動部統計,106年度勞工行政事務之訴願收辦案件數2千餘件,以《勞動基準法》640件居冠,訴願案件以雇主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最常見,其次是雇主片面認定勞工加班只能換補休。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說明,《勞基法》訴願案常見案例為雇主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以致被地方政府以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裁罰,而雇主大多以勞工離職未辦理交接,或勞工於工作上出錯造成雇主損失,扣發勞工最後1個月之薪水。工資為勞工及其家屬維持生活最主要之來源,雇主不得因勞工未辦理交接就離職,而主張免除依法應給付勞工工資之義務,如勞工確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未確定前,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雇主可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其次為勞工於平日或休息日加班,雇主未發給加班費或片面要求勞工補休,以致被地方政府以違反《勞基法》第24條規定裁罰。部分雇主認為加班一律採補休沒有違法,不過,傅慧芝說明,勞工加班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雇主即應給付加班費,至於勞工加班後是否選擇補休,其發動權及選擇權在勞工,應依照勞工意願,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補休。
【2018/01/26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統計,106年度勞工行政事務之訴願收辦案件數2千餘件,以《勞動基準法》640件居冠,訴願案件以雇主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最常見,其次是雇主片面認定勞工加班只能換補休。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副司長傅慧芝說明,《勞基法》訴願案常見案例為雇主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以致被地方政府以違反《勞基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裁罰,而雇主大多以勞工離職未辦理交接,或勞工於工作上出錯造成雇主損失,扣發勞工最後1個月之薪水。工資為勞工及其家屬維持生活最主要之來源,雇主不得因勞工未辦理交接就離職,而主張免除依法應給付勞工工資之義務,如勞工確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未確定前,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雇主可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其次為勞工於平日或休息日加班,雇主未發給加班費或片面要求勞工補休,以致被地方政府以違反《勞基法》第24條規定裁罰。部分雇主認為加班一律採補休沒有違法,不過,傅慧芝說明,勞工加班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雇主即應給付加班費,至於勞工加班後是否選擇補休,其發動權及選擇權在勞工,應依照勞工意願,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補休。
【2018/01/26 外勞通訊社】
勞動部:兼職也享新制退休金保障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商家會僱用兼職工作者以因應採辦年貨所增加的業務量,勞保局30日提醒雇主,兼職工作者也享有新制退休金的保障,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兼職工作者,包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雇主都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如果勞工兼職2份以上工作,各雇主都須依法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也提醒勞工,除了雇主每月應以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通知退休金提繳金額外,也可多加利用勞保局提供的5種勞退個人專戶查詢管道,掌握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的情形。這5種管道分別是以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查詢;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申請勞動保障卡,透過發卡銀行ATM或網路ATM查詢;持郵政金融卡者,可先至郵局完成勞保局資料查詢服務申請手續後,透過郵局ATM查詢;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進入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完成行動裝置認證後即可查詢。
勞保局強調,由於勞退個人專戶的所有權屬於勞工,為確保勞工個人資料的安全性,所提供的查詢管道都有勞工身分認證機制,勞工可多加利用。如查有不符事項,應及早向雇主或勞保局反映,以保障自身權益。
【2018/01/30 經濟日報】
農曆春節將至,許\多商家會僱用兼職工作者以因應採辦年貨所增加的業務量,勞保局30日提醒雇主,兼職工作者也享有新制退休金的保障,只要是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兼職工作者,包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雇主都應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儲存至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如果勞工兼職2份以上工作,各雇主都須依法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也提醒勞工,除了雇主每月應以書面或電子傳輸方式通知退休金提繳金額外,也可多加利用勞保局提供的5種勞退個人專戶查詢管道,掌握雇主提繳勞工退休金的情形。這5種管道分別是以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查詢;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申請勞動保障卡,透過發卡銀行ATM或網路ATM查詢;持郵政金融卡者,可先至郵局完成勞保局資料查詢服務申請手續後,透過郵局ATM查詢;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進入勞保局行動服務APP,完成行動裝置認證後即可查詢。
勞保局強調,由於勞退個人專戶的所有權屬於勞工,為確保勞工個人資料的安全性,所提供的查詢管道都有勞工身分認證機制,勞工可多加利用。如查有不符事項,應及早向雇主或勞保局反映,以保障自身權益。
【2018/01/30 經濟日報】
勞保紓困貸款 今年比去年多1.3萬件
勞保局表示,只要資格沒問題,所有申貸案件都會在春節前撥款入帳,讓勞工好過年。此外,有些申貸勞工仍有欠繳勞保費,或是之前曾申請勞保紓困貸款尚未還清貸款者,勞保局表示,只要勞工趕在資格審核前繳清保費或貸款,不影響申貸資格。勞保局原預備200億元供20萬勞工申貸,但最後申貸件數只有9.4萬餘件,申請總金額為93.9億餘元,其中臨櫃申請占申請總件數72%、網路申請占28%。從歷年申貸件數觀察,2013年以前申貸件數較多,近五年申貸件數都在10萬件左右。
去年景氣雖較前年佳,但申貸件數卻略增,勞保局表示,2017年因過年早,紓困貸款申貸時間較早,很多勞工可能來不及申貸。2018年2月過年,1月中旬才開辦,勞工申貸時間較長,因此件數多。
勞保局目前已核准7.5萬餘件申貸案,其中有5萬多件已撥款入戶,撥款金額計50.2億餘元,仍持續審核撥款中,所有合格案件都可於農曆年前將款項撥人帳戶。勞保局表示,除了資格符合,申貸者必須在土地銀行開戶才能撥款,提醒申貸勞工務必在收到核准函後30天內於土銀開戶,以免無法在春節前入帳。
勞保局強調,紓困貸款是紓解勞工一時經濟困難,並非提前支領未來的老年給付,未清償本息雖然可在未來申領勞保給付時扣減,但勞保給付是退休後生活保障,勞工貸款後務必按時還款,避免未來申請給付時遭扣減而影響生活。
【2018/01/30 經濟日報】
勞基法修正3月生效 勞工局提五建議
勞基法新修正條文將於3月1日起實施。勞工局表示,此次新修法放寬七休一、延長每月加班上限、輪班間隔有條件縮短及加班換補休等規定,但條文內容如未釐清,勢必造成日後運作爭議。勞工局並且提出修法五大建議,包括「加班換補休明確化」、「備查內容全國一致」、「例假機制公開透明化」、「明定未休日數折算工資標準」以及「提升勞資會議法律位階及罰則」等。
在放寬七休一部分,此次修法明訂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新增程序,勞工局則建議,應將放寬程序及機制公開透明化,以降低各界疑慮。
對於未休日數折算工資標準,勞工局表示,新規定「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所應發給1日工資,係指原年度終結的1日工資,或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的1日工資,中央應於施行細則做更清楚的解釋。
由於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僅是行政命令,勞工局認為,對於雇主不召開或未定期召開會議、不辦理勞方代表選舉均無罰則,恐無法落實勞資對話。勞工局建議直接以法律規範,提升勞資會議法律位階,以杜絕爭議。
【2018/01/30外勞通訊社】
勞基法新修正條文將於3月1日起實施。勞工局表示,此次新修法放寬七休一、延長每月加班上限、輪班間隔有條件縮短及加班換補休等規定,但條文內容如未釐清,勢必造成日後運作爭議。勞工局並且提出修法五大建議,包括「加班換補休明確化」、「備查內容全國一致」、「例假機制公開透明化」、「明定未休日數折算工資標準」以及「提升勞資會議法律位階及罰則」等。
在放寬七休一部分,此次修法明訂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為新增程序,勞工局則建議,應將放寬程序及機制公開透明化,以降低各界疑慮。
對於未休日數折算工資標準,勞工局表示,新規定「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所應發給1日工資,係指原年度終結的1日工資,或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的1日工資,中央應於施行細則做更清楚的解釋。
由於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僅是行政命令,勞工局認為,對於雇主不召開或未定期召開會議、不辦理勞方代表選舉均無罰則,恐無法落實勞資對話。勞工局建議直接以法律規範,提升勞資會議法律位階,以杜絕爭議。
【2018/01/30外勞通訊社】
年終獎金起扣點提高 逾8.45萬元須扣繳5%
年終獎金發了嗎?由於所得稅改調整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扣除額,財政部也修正調整薪資扣繳稅額表,個人獲發年終獎金的起扣點,每次給付額超過8萬4500元,要扣繳5%所得稅,並在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已訂定發布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自2018年1月起適用。由於該表依照公式計算每月應扣繳稅額,因爲所得稅改調高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也因此連帶調整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
2018年5月報稅時還是適用每月薪資最低起扣門檻自7萬3501元,但2019年報稅時將提高至8萬4501元,若未超過起扣點則無須扣繳。以單身、無扶養親屬者為例,每月薪資若在8.45萬元以下,不必按月扣繳所得稅;標準四口之家有配偶並扶養二名未成年子女,2018年每月的薪資起扣額是10萬6501萬元。
而薪資等固定給付的所得之外,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8條規定,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其扣繳率一律為5%。而年終獎金因非屬每月給付的薪資,因此參考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的起扣點,若超過即按全額扣繳5%。
【2018/01/31 經濟日報】
年終獎金發了嗎?由於所得稅改調整標準扣除額、薪資特別扣除額等扣除額,財政部也修正調整薪資扣繳稅額表,個人獲發年終獎金的起扣點,每次給付額超過8萬4500元,要扣繳5%所得稅,並在明年5月報稅時適用。
財政部已訂定發布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自2018年1月起適用。由於該表依照公式計算每月應扣繳稅額,因爲所得稅改調高標準扣除額為12萬元、薪資特別扣除額為20萬元,也因此連帶調整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
2018年5月報稅時還是適用每月薪資最低起扣門檻自7萬3501元,但2019年報稅時將提高至8萬4501元,若未超過起扣點則無須扣繳。以單身、無扶養親屬者為例,每月薪資若在8.45萬元以下,不必按月扣繳所得稅;標準四口之家有配偶並扶養二名未成年子女,2018年每月的薪資起扣額是10萬6501萬元。
而薪資等固定給付的所得之外,依據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8條規定,兼職所得及非每月給付的薪資,其扣繳率一律為5%。而年終獎金因非屬每月給付的薪資,因此參考2018年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的起扣點,若超過即按全額扣繳5%。
【2018/01/31 經濟日報】
勞工連上12天班 適用範圍與行業預告
勞基法新制將於3月1日實施,其中新增經目的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公告後可放寬「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勞動部31日說明適用範圍及行業草案,其中調移例假讓勞工可連上12天班,草案明訂交通部與經濟部提出包括水電燃氣業、食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業、汽車貨運業共有38種行業符合「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
勞動部2月2日於行政院公報預告「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並廢止「總統、副總統及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等草案,有意見可於2月9日前提出。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有關例假調整之例外規定,基於4特殊性去評估適用行業,這次預告扣除重複適用的行業共有38種行業,其中狀況特殊中經濟部提出15種製造行業因為「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要求調移例假,她指出淡、旺季是不可申請,若是在不可預期的急單才可申請,如機械故障或訂單做錯等。
謝倩蒨強調,「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之適用對象,個別企業仍應踐行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始得適用「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另僱用勞工人數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2018/01/31外勞通訊社】
勞基法新制將於3月1日實施,其中新增經目的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公告後可放寬「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勞動部31日說明適用範圍及行業草案,其中調移例假讓勞工可連上12天班,草案明訂交通部與經濟部提出包括水電燃氣業、食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業、汽車貨運業共有38種行業符合「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
勞動部2月2日於行政院公報預告「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並廢止「總統、副總統及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等草案,有意見可於2月9日前提出。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有關例假調整之例外規定,基於4特殊性去評估適用行業,這次預告扣除重複適用的行業共有38種行業,其中狀況特殊中經濟部提出15種製造行業因為「非可預期性或緊急性之需求」要求調移例假,她指出淡、旺季是不可申請,若是在不可預期的急單才可申請,如機械故障或訂單做錯等。
謝倩蒨強調,「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之適用對象,個別企業仍應踐行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始得適用「例假七休一」例外規定。另僱用勞工人數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2018/01/31外勞通訊社】
五缺說明會落幕 企業期盼鬆綁外勞
「排除企業投資五缺障礙政策宣導說明會」1月31日落幕,13場次巡迴至各重點產業園區、科學園區及加工出口區進行,共計1,500人次業界代表參與。經濟部工業局表示,與會代表對政府政策提出相關建言,主要聚焦於缺地、缺工與缺人才等3個面向,其中缺工議題方面,產業界期盼政府鬆綁外勞政策,修正外勞進用比例;調整外勞進用前須先僱用本國勞工程序,避免本國求職者為請領失業給付而干擾廠商徵才;部分業者亦提出研擬勞動派遣專法意見,以供企業彈性運用,並解決產業淡旺季缺工問題。
主計總處近日公布106年經濟成長率為2.84%,徐國勇指出,這是相當亮眼的數字,加上股市及各項經濟指數,「現在正是投資台灣最好的時機」。他並提到,失業率已降至3.71%,表示失業人口減少,人力缺口會越來越多,必須要妥善解決這個問題,另一方面透過產業升級轉型,讓薪資提高、經濟改善、勞工得利,留下人才。
對於產業所提各項建議,行政院表示,建構產業投資環境是政府責任,面對廠商問題已研提具體對策作法,並納入「加速投資台灣專案會議」中討論,每項措施均有專責單位列管,確保如期落實執行。
【2018/01/31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