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 星期四

資訊參考:製造業違反勞基法 超時、七休一最多

製造業違反勞基法 超時、七休一最多

勞工局表示,前述違規事項及業別,將列為107年勞動條件宣導、輔導重點,以督促事業單位確實改善。

進一步分析勞基法違規項目,違反第30條第6項「未覈實記載出勤紀錄」共計有143件,主要為批發及零售業,其次為第32條第2項「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97件,以及第24條「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94件,均以製造業居多。違反第23條第2項「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工資清冊」87件,多為住宿及餐飲業,而違反第39條「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66件,則以批發及零售業較為普遍。至於違反第36條「每七日中有一日休息作為例假」則有60件,以製造業居多。

勞工局表示,年關將近,事業單位歲修、清理或趕工等臨時性及動態性作業增加,該局將於農曆春節前後針對營造業、製造業停爐歲修等高風險作業實施職安專案檢查,避免營造工地因趕工導致超時工作產生過勞以及作業危害。

2018/01/16 外勞通訊社】

修法後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勞部:可能發生

勞基法修法後,疑恐出現畸形班表、造成勞工過勞,勞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親上火線,接受專訪,針對主持人提出新法恐出現連續4個月加班達54小時,蘇麗瓊坦承,確實有可能發生,將會加強勞檢。

修法後,每月加班上限可達54小時,每連續3個月加班上限不超過138小時,若在3個月內,將連續2個月加班達54小時,另一個月加班30小時,若按此彈性排列,可能造成連續4個月加班上限達54小時。蘇麗瓊回應,確實有可能發生,不過,「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各項勞工健康保護事項,之後將會加強勞檢。

另外,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建議,勞資會議協商後的結論,依規定要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備,但何時報備應明定期限,以方便勞檢作業。蘇麗瓊表示,這項建議勞動部會納入參考,並訂相關施行細則,勞動部也將加強不當勞動的裁決機制,協助勞工放心成立工會。

2018/01/17 經濟日報】


新勞基法民調 逾65不瞭解修法內容

根據台灣世代智庫17日針對「勞基法修法」所公布的最新民調,有將近5成的勞工贊成新版勞基法的內容,但不瞭解修法內容的比率卻超過65

勞基法修法在立法院完成三讀,預計31日起施行。由台灣世代智庫公布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有49.7%勞工贊成新版勞基法的修法內容,43.4%不贊成;不過,有高達65.9%的受訪者表示不瞭解修法內容。立委認為勞動部應該檢討宣傳的管道及內容。

若以修正條文分項調查勞工的贊成度,贊成「七休一」修法、「加班彈性」修法及加班費核實計算的比率都超過5成,贊成「特休延長使用」比率則達64.5%

對於「輪班間隔」修法,受訪者的看法較為兩極,贊成及不贊成各佔45.7%。立委認為,由此可看出台灣勞工對於排班間隔的意見特別明顯,他會要求勞動部嚴格把關,落實排班間隔11小時,若萬不得已要縮短到8小時,也必須讓社會了解及接受。至於加班換補休的期限,他則主張半年。若以年齡層分析,智庫認為,政府必須思考如何與時俱進,貼近年輕勞工的想法,以免擴大政府與年輕世代在政策溝通上的隔閡。

此外,有67.8%的受訪者認為這次修法有助於增加企業的經營彈性、49.2%認為政府帶頭加薪對提升薪資有幫助,但認為沒有幫助的比率也有46.7%56.4%的勞工認為政府推出的改善青年低薪政策有幫助,37.8%不認為如此。

2018/01/17 中央廣播電台】



稅改新規 明年申報適用

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於立法院三讀通過,除提升四項扣除額額度,也提高了營利事業所得稅率至20%,並降低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率至5%,估算未來企業總稅負負擔稅率將由25.3%降至24%

財政部官員表示,稅改有利企業將多出的資金再投資,稅改後法律沒有空窗期,財政部會特別注意企業報稅情況。

根據立院三讀條文,一般企業營所稅率將由原本的17%上拉至20%,而符合課稅總所得低於50萬元的中小企業,另享有分三年調升至20%的優惠。

不過,同時也調降未分配盈餘需要加徵營所稅的稅率,由原先的10%調降為5%,此次稅改適用日期將回溯至今年11日起生效,明年報稅時就可適用。

2018/01/22 經濟日報】


基本工資每年調6% 商總:僅外勞受惠

日前總統蔡英文提出月薪3萬元的「夢想數字」,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近期再拋出基本工資以每年調整6%的幅度調整,期望在2024年達標。對此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賴正鎰表示,強制讓基本工資調漲,這是「殺雞取卵」的作法,恐怕還未到2024年,就讓台灣大部分的中小企業無法經營下去,選擇關廠或外移,反而最大的受惠者只有外勞,且勞健保都隨基本工資連動,加重企業、政府負擔,對於本國勞工加薪幫助不大。

目前基本工資依照每年召開審議委員會討論,賴正鎰說,勞資與政府已有固定協商機制,根據物價指數計算,去年已同意調整5%至今年的22,000元,不應以行政手段或立法干預。

賴正鎰強調,政府應將餅做大,擴大內需並且想辦法招商引資,讓薪資回歸市場決定。他還提到,特別是勞基法修正案已在近日通過,自31日起實施,過去無法加班的勞工,在修法後恢復可以加班的情況下,有意加班的勞工應可多領到1萬多元的加班費,屆時整體薪資也會跟著提高。

2018/01/19 外勞通訊社】


106年失業率3.76% 勞參率58.83%

行政院主計總處122日發佈10612月暨全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結果,截至去年底止,全年就業人數平均為1,1352千人,較上年增加85千人,失業人數平均為443千人,較上年減少17千人。12月失業率經調整季節變動因素後為3.70%,較11月微升0.01個百分點;106年失業率平均為 3.76%,較105年底下降 0.16 個百分點。

12
月勞動力參與率為 58.92%,較上月下降0.02個百分點;106 年勞動力參與率平均為 58.83%,較105年上升 0.08 個百分點。就業人數方面,106年平均為1,1352千人,較上一年度增加85千人,增幅 0.75%,其中服務業部門及工業部門平均就業人數,均較上年分別增加 6 5 千人及 2 萬人,增幅分別為0.98%0.49%,農業部門則是持平。

2018/01/22 外勞通訊社】


106年未足額提撥開罰百件 裁罰千萬元

勞動部表示,105年底適用勞退舊制事業單位家數計112,527戶,經各地方主管機關積極輔導,截至10612月底,已符合足額提撥規定之事業單位已達109千餘家,佔全部舊制家數的97.32%,同時在10612月初,符合勞退舊制的事業單位都已開戶;另未足額提撥106年已開罰100件,裁罰金額達1,025萬元。

勞動部指出,除家庭類外勞外,要聘雇外勞的雇主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5款規定,必須要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書」,其中一項為已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雇主應於每年年底檢視次一年度成就退休條件勞工所需之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退休準備金差額。

勞動部說,為落實《勞基法》第56條第2項規定,106年度勞動部會同地方政府辦理說明會103場次,共8,230家事業單位代表參加,並由地方政府全面通知轄內事業單位提撥差額,並查核及輔導事業單位依法補足,全年度共查核45,513家次。

勞動部勞動福祉司長孫碧霞指出,106年係第二年執行,經一年來會同地方政府努力查核及輔導,截至10612月底,足額提撥率達97.32%,約109千餘家事業單位,足額提撥率較105年的93.22%更為提升,全年提撥準備金達1,127億元。

2018/01/23 外勞通訊社】


解缺工 業者盼鬆綁外勞政策

行政院解決產業五缺政策說明會,123日與廠商座談。面對勞力荒,與會的協進會理事長建議,傳產業要自動化還有許多門檻,盼望政府外勞政策能夠鬆綁,才能解決缺工問題。

協進會理事長透露,面臨嚴重缺工問題,找不到工人但訂單一直進來,在勞工不能過勞死的情況下,只好老闆自己「日也做、瞑也做」,做到快過勞死,他調侃「會過勞死的是老闆,不是勞工啊!」。

這場說明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不但率相關部會官員出席說明,還親自主持,多位企業主大吐苦水,強調面臨人力問題困境,缺工對傳統產業的衝擊很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回應,目前全台移工(指外勞)已從過去30萬人增至67萬人,開放移工人數幾已達政策名額頂點,現階段談論名額放寬及鬆綁外勞,執行空間似乎不大,反而業界應改善勞動條件,會是解決方法之一,勞動部很樂意居間媒合,並協助廠商舉辦徵才活動。

2018/01/23 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