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資訊參考:加班或假日工時依比率換補休 立院初審通過

加班或假日工時依比率換補休 立院初審通過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等提案勞基法第32條之一及38條修正草案,有關增訂以補休替代加班工資(含休假日出勤工資) 換算標準,與增訂於年度終結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日數允許遞延之規定等,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14日初審通過,全案保留送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委蔣萬安說明。

蔣萬安指出,勞工常遇到加班費遭雇主強制換補休,但事後又不讓勞工休假等,因此他提案《勞基法》第32條之一,加班費應依比率換補休,且屆期未休完要換還加班費。

另蔣萬安、徐志榮、盧秀燕所提《勞基法》第38條修正條文等3個版本,均增訂於年度終結未休完之特別休假日數允許遞延之規定,又盧秀燕版本併增訂勞工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或限於次年度予以特休,但次年度未予特休者,應發給工資。

2017/12/14 外勞通訊社】

應先繳清欠費 以免遭暫行拒絕勞保給付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表示,近期有雇主積欠勞保費後,轉任至其他家公司擔任勞工,須繳清投保單位的欠費,不然請領勞保給付時,勞保局將暫行拒絕給付;根據統計,約有7.5萬名具雇主身分的被保險人欠費,總共積欠勞保費57億元,平均每人欠勞保費7.6萬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106124日作出行政函釋,請領給付的被保險人,如為欠費投保單位負責人,或其本身因投保單位欠費而受行政執行者,於未繳清投保單位欠費前,勞保局應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司說明,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一般公、民營場廠及公司行號等投保單位,保險費分別由雇主、勞工及政府按比例負擔;勞工自行負擔的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責扣、收繳,並連同投保單位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如投保單位有未繳清保險費或滯納金的情況,勞保局應依規定暫行拒絕給付。

基於雇主負有繳清投保單位欠費之責任與權利義務對等原則,被保險人如任欠費投保單位之負責人,或轉加保至其他無欠費之投保單位,惟其本身因原任負責人之投保單位仍欠費,而受行政執行者,應先依法繳清單位保險費及滯納金,始得請領各項保險給付。因此勞保司指出,投保單位沒繳清保險費或滯納金,勞保局就會暫時拒絕給付,等他繳清後才能請領;但若是一般受僱勞工,只要雇主已經扣、收繳自行負擔的2成保費,就算公司欠費,勞工在請領給付時提出繳納相關證明,權益不受影響。

2017/12/15 外勞通訊社】

最低工資法 勞動部明年提出

日前工商團體與行政院長賴清德早餐會,企業界提出基本工資凍漲五年,並指政府不應干預市場薪資,勞動部長林美珠表示,勞動部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仍會照常運作,政府也會持續解決低薪問題。至於最低工資法,雖然國發會要求二○一九年前提出,但勞動部已接近完成法制作業,最慢明年就會提出。

立委在立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賴清德上任後,都在為資方處理問題,包括勞基法一年一修,日前與工商團體早餐會,企業更進一步要求基本工資凍漲五年,還要政府不應干預加薪,勞動部是否同意。

林美珠表示,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每年定期開會,要不要提高基本工資,必須由委員會決定。立委問,勞動部調高基本工資,但企業會埋單嗎?林美珠說,這兩年基本工資已調高百分之十以上,目前基本工資仍照常運作,且基本工資一公布就生效。

立委表示,總統蔡英文競選時提出六大承諾保障勞工權益,包括訂定最低工資法,勞動部何時提出,到目前並未看到政府跨部會處理低薪問題。林美珠表示,勞動部針對最低工資法已召開多場公聽會,目前接近完成法制作業,最慢明年就會提出。

2017/12/15 聯合報】


截至10月底 勞退基金收益數2541億元創新高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19日公布107年投資規畫,同時說明,截至今年10月底,各類基金共賺2,541.3億元,收益數是歷年來新高;其中勞退新制千萬勞工的勞退基金則賺了1,249.3億元,收益率7.12%。運用局表示,105年每位勞退新制勞工平均多賺約4千餘元,106年收益分配可望更多,不過確切的投資收益數明年2月才會出爐。

運用局指出,107年投資規畫將持續強化全球多元投資策略,因應勞動基金規模成長,除持續增加國內絶對及相對報酬委任外,並適度增加國外權益證券及另類投資比重。在國外投資委任方面,將辦理「絕對報酬股票型」之委任,為基金提升長期運用效益。

2017/12/19 外勞通訊社】


流感疫情上升 疾管署籲速接種流感疫苗

疾病管制署表示,本週各地氣溫仍偏低,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病毒的威脅,應做好個人手部衛生與咳嗽禮節;另公費流感疫苗自101日開打至今接種數已超過574萬劑,尚未接種的公費對象請把握機會儘速接種。

疾管署呼籲,流感病毒可能引發肺炎、腦炎、心肌炎等嚴重併發症,甚至導致死亡,除了要按時接種流感疫苗、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也應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以防流感病毒侵襲。如有流感相關疑問,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流感專區」(http://www.cdc.gov.tw),或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2017/12/19 外勞通訊社】

一例一休擾民 逾8成企業營運成本受衝擊

中華經濟研究院19日公布製造業以及非製造業經理人指數半年報,下半年營運狀況均比上半年好轉,預估相關態勢將延續至明( 2018 )年上半年。至於製造業廠商最關切的總體經濟議題中,勞動成本與人力資源短缺首度擠進前3名,同時,不分製造業以及非製造業廠商均有超過8成認為,一例一休等勞動法規修改增加公司營運成本。

中經院調查,製造業廠商今年下半年營運狀況持續擴張,指數為 65.8% ,非製造業方面,下半年營運狀況也較上半年好轉,指數 65.5% 。展望明年上半年,製造業以及非製造業廠商均預期營運狀況、利潤率以及雇用人數將持續較今年下半年增加。

而在廠商最關切的之總體經濟議題中,製造業由「匯率變動」排第1,其次為「國際能源及原物料價格」與「勞動成本與人力資源短缺」。其中,「勞動成本與人力資源短缺」擠下「新政府兩岸政策」,首次進入前3名。

至於非製造業廠商則認為,「兩岸關係」、「勞動成本與人力資源短缺」與「勞動法規」將是攸關 2018 年營運展望的重要總經議題。其中,「勞動法規」擠下「匯率變動」進入前3名。調查並顯示,在勞基法一例一休上路後,不分製造業以及非製造業廠商,均有超過8成認為公司營運成本受到影響,又以勞動成本最受衝擊,其次為人力工作調度以及勞資和諧。

2017/12/19 NOWnews


107年新制 外國人有無被禁止入國可線上查詢

內政部移民署宣布,自107年元旦起,推行5項便民新措施,無戶籍國民申請僑生居留證、僑外生申請居留證、外國人(無論是白、藍領外國人,只要是有居留證者)查詢有無被禁止出國等服務,都能直將上網申辦,不必再親自前往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臨櫃申請。

移民署表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僑生申請居留證,必須檢附父母同意書,107年元旦起,可以直接透過線上申請居留及延期或變更登記;同樣地,外國與外僑學生居留證申請,原本必須到內政部各縣市服務站臨櫃申請,未來都可以直接透過線上申請居留及延期或變更登記。另外,外國人查詢是否被禁止出國,也不再需要臨櫃查詢,移民署全球資訊網站將新增持有「外來人口自然人憑證」之外國人線上查詢專區,能夠線上查詢有無被禁止出國。

在簡化程序方面,現行具臺灣地區居留身分之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入出境時,必須持「IC晶片卡式中華民國居留證」與「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境查驗表」,未來將取消查驗表,也不用核蓋入出境戳章。此外,未來大陸地區人民以小三通方式來台,將規劃「簡化小三通個人旅遊申請應備文件(不須G簽注)」、「小三通藝文商務交流審查時間由5個工作日縮短為3個工作日」及「放寬小三通旅行事由得從事活動之範圍」。

2017/12/20 外勞通訊社】
政院:勞基法修法盼增加勞資雙方彈性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1220日表示,行政院會聽取各方意見,同時也引述中經院調查結果,強調希望藉由勞基法修法給予勞工與業者彈性。希望藉由修法讓勞工跟業者都有相關的彈性,「讓勞工有更好的收入、讓業者有更好的經營環境」。

徐國勇也提到公布的「2017 年下半年台灣採購經理人營運展望調查」結果,其中製造業與非製造業廠商都表示「一例一休」上路後對公司營運或成本造成影響。根據調查,製造業受訪廠商最關切的總經議題中,「匯率變動」排行第一,「國際能源及原物料價格」與「勞動成本與人力資源短缺」分別排行第二名與第三名。

對此,徐國勇表示,行政院會聽取各方意見。並指出,勞基法修正草案目前待立法院二、三讀通過,行政院尊重立法院的意見。修法草案內容包括休息日加班費改以核實計算;加班工時上限採工時帳戶制概念,單月最高54小時,但3個月上限138小時;「71」有條件鬆綁。

行政院強調,修法有「四個不變」,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與加班費率不變,捍衛勞工權益;還有「四個彈性」,包括加班彈性、排班彈性、輪班間隔彈性與特休運用彈性,賦予企業經營和勞工工作彈性。

2017/12/20 中央通訊社】

政院通過《公司法》草案 賴揆盼列優先法案

行政院會21日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賴清德表示,此次修正主要為提供友善創新及創業環境、強化公司治理、提升股東權益、增加企業經營彈性、管理制度效率化與電子化,以及遵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等,請經濟部後續與立院各黨團協調溝通,並列為優先法案,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指出,在彈性化方面,修正後可擴大員工獎酬工具、盈餘分派不限11次,並增加無面額股制度。而非公發公司將不硬性規定董事人數、董事會可採書面表決不必實際開會、股東可策略結盟參與表決、取消公司債總額限制並放寬發行種類、新增多元化特別股。

在電子化及國際化方面,包括開放股東可用電子方式提案,以及非公發公司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發行股票,也可以洽集保公司發行無實體股票、可用視訊會議或其他方式舉行股東會;承認外國公司具法人資格,來台營業僅需辦理分公司登記,並允許公司名稱可用外文登記。

強化公司治理部分,修法後董事長如拒絕召開董事會,過半數的董事就可以自行召開,解決過去實務上董事長一直拒絕召開董事會所造成的僵局;簡化董事提名程序,提名股東只要敘明候選人學經歷資格即可,董事會不再審查,避免候選人被任意剔除。

未來修法落實股東會召集權人權利,明定召集權人有權向公司或股務機構請求提供,拒絕提供者,並有處罰規定。同時,遵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修法廢除無記名股票制度,並納入洗錢防治條文,各公司應每月定期向經濟部設置的電子平台,申報董監事、經理人及持股逾10%股東等「實質受益人」,違反者予以行政裁罰,但一定條件的公司可豁免申報,相關細節授權由經濟部會同法務部訂定。

2017/12/21 外勞通訊社】

行政院再次說明《勞基法》修法未修惡

行政院1221日上午臨時召開記者再次說明《勞基法》修法並未修惡,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指出,《勞基法》第34條修法只適用於輪班制,且只發生在工作班次更換的銜接點,並非一體適用,至於「非輪班制」(如:固定朝九晚五工作者)或「屬於輪班制但班次沒有變動者」,並非本條規定之對象,外界對這點有所誤解,勞動部長林美珠也強調,會嚴格把關不會讓例外變成原則。

林美珠在政院時說明,外界對《勞基法》修法關於輪班間隔與「71」彈性放寬部分「有一些誤解」,她強調,輪班制勞工除非是每週班次更換,銜接點輪班間隔允許縮短為8小時,其餘時間「還是以11小時為原則」。

至於在「現行71制度」是否可能被資方操弄成「勞工常態連續上班12天」,林美珠表示,第36條例假規定的修正,仍然堅持「週休2日」原則不變,絕不是全面放寬讓所有事業單位都能調整例假,只允許部分特殊情形的例外,於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個別事業單位還需經過工會同意,如果沒有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的法定程序後才能調整。

2017/12/21 外勞通訊社】



申聘外勞檢附勞資會議記錄將逐次增加

針對聘僱外勞企業,申請「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將改成檢附「一年4次的勞資會議記錄」,勞動部勞動關係司上週已與各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開會討論,已確定是會按逐步增加檢附勞資會議記錄的「次數」去執行,但詳細執行方式尚未定案;若經定案將會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通函方式告知各地方主管機關,修正「無違反勞工法令證明文件」應檢附資料;預計107年初就會實施,不需等《勞基法》修法通過。

《勞基法》本次修法包含「放寬單月加班工時上限從46小時到54小時」、「鬆綁七休一(每七天一天例假)」、「輪班間隔11小時縮短至8小時」等勞動條件鬆綁,以上三項變革又將「工會同意」或「勞資會議同意」作為把關機制,若發現企業未經勞資協商或濫用彈性,可處2萬元到100萬元罰鍰。

為提升勞資會議召開次數,勞動關係司將先根據2-3年的勞檢資料,清查出700餘家企業違法未召開勞資會議,以及比對投保勞工保險之事業單位是否有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倘未召開者,都將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予以輔導。與職安署配合強化勞檢技巧,透過全國勞動條件檢查業務工作會報,提升勞動檢查判斷事業單位確實依法召開之情形,並告知雇主若是勞資會議做假,將有使公務員刊載不實資料的罰則,籲雇主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颱風、地震等天災假入法 勞部:很難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1225日審查天災假入勞基法條文修正草案,勞動部說明,前幾次會議廣納意見後發現,天災假起訖點定義困難,加上民間各行各業態樣差別大,很難一體適用。召委、立委反問,勞基法修法就可以一體適用嗎?勞工性命不重要嗎?抨擊勞動部未站在勞工立場想。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指出,勞工面對天災是否出勤的相關規定,已經寫明在要點中,實務上明確停班起訖點難界定,民間各行各業也不是都能在停班訊息發布時就立刻停下來,對於天災假入法,各方都有疑慮,還有很多細節要再釐清。

立委則反問,公務人員在地方首長宣布停班課時不出勤,同屬公務體系的防災人員可以排除適用,勞工的天災假入法,也可以有例外處理,提案入法沒有說要一體、一致都適用於勞工;這次一例一休再修法,勞動部就沒有用哪些例外盤點,而是所有勞工都適用,勞動部的立場錯亂,照顧勞工要具體作法,而不是口說照顧勞工。

勞動部政務次長蘇麗瓊補充說,勞動部在實務上需要可行的條文,所以是在執行細節上期待有愈多釐清。

2017/12/25 自由時報】

尾牙開趴摸彩 報稅規定不可不知

2017
年倒數計時,跨年、春節過年接踵而來,許\多公司都會舉辦尾牙聚餐\犒賞員工,準備禮金或禮品進行摸彩活動更是活動高潮,不過,相關支出列報及扣繳規定不可不知。

國稅局官員表示,員工參加尾牙摸彩,不論是獎金或獎品,屬於所得稅法規定的「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應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辦理扣繳。如果中獎人是居住國內的個人,公司於給付時須按給付總額扣取10%稅款,不過,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不需扣繳稅款,但仍應於次年1月底前列單申報;若中獎人屬於非國內居住的個人,公司於給付時不論金額多少,都應按給付總額扣取20%稅款。

此外,若中獎人摸彩獲得電視機等實物獎品,公司應以該獎品購入時的統一發票所載金額辦理扣繳,各公司應注意相關規定,以免違規受罰。

2017/12/26 聯合報】

基本生活費不課稅 明年5月報稅可用到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1228日上路,最大精神就是「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可不課稅。根據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換算,20185月綜所稅每戶所得總額,可扣除每人每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6.6萬元。

依規定,201611月至201710月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60%,就是「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因此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6.6萬元。但過去也有立委質疑,若股利所得稅改通過,也調高標扣額等標準。

財政部表示,基本生活費每年皆會公布、並每兩年定期檢討,因此未來最近一次可能調整年度,即是107年度的12月底前,配合主計總處公布的近一年(今年11月至明年10月)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若有提高基本生活費也就會跟著提高。

外界提到調整細項,例如薪資特別扣除額是否應列入計算等問題,官員指出,由於納保法是新法規,各界也須看運作情況,例如是否納保法規範有達到立法目的、稽徵機關執行狀況是否公正達到需求等,因此會視明年一年施行的效果來檢討。

2017/12/27聯合報】


2018年元月起 基本工資提高至22,000

勞動部宣布2018年元月起實施重大措施,包括基本工資調升,由現行21,009元提高至22,000元,預估約有166萬名本、外籍勞工受惠,每小時時薪則調整為140元。同時勞工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亦配合修正,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第18級月提繳工資為22,000元,修法後受益勞工約有128萬多人。基於簡政便民,勞保局將主動依新修正的勞保、勞退分級表規定逕行調整提高。

2017/12/26 外勞通訊社】


職災勞工職災補償專戶12/29不得抵銷扣押擔保

總統於1061227日公布《勞動基準法》第61條修正條文,增訂職業災害勞工或其遺屬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受領職業災害補償金者,得檢具證明文件,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專供存入職業災害補償金之用;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並自1061229日生效。

勞動部說明,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各款規定予以補償,包括醫療費用補償、工資補償、殘廢補償、死亡補償及喪葬費。

為使各項職業災害補償給付,可以確實發揮保障職災勞工或其遺屬之效用,《勞基法》第61條增訂職災勞工或其遺屬得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存入前開規定之職災補償金,且專戶內之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2017/12/28 外勞通訊社】


最低工資法 勞動部澄清本、外勞不可能脫鉤

針對平面媒體報導,勞動部107年將提出《最低工資法》草案,並且考量傾向本、外勞薪資脫鉤,勞動部1229日一早發出聲明稿鄭重澄清,外籍勞工係補充性勞力,其工資若低於最低工資,勢將影響本國勞工之薪資及就業機會,不利本國勞工權益,不論法令面或政策面,均不宜採行外籍勞工工資得與最低工資「脫鉤」之政策。

《自由時報》29日頭版報導「最低工資法 傾向本外勞脫鉤」,勞動部澄清指出,經查國際勞工公約、國際貿易協定及國內外相關勞動法規,均禁止對外勞之待遇有歧視行為。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最低工資法》草案預訂在107年底出爐,先前已開過5場公聽會,未來還會舉辦座談會、邀相關團體會談,聚焦草案方向;在《最低工資法》尚未完成立法前,基本工資仍依現行方式基本工資審議辦法處理,依舊會在第三季討論基本工資是否調漲。

2017/12/29 外勞通訊社】

勞退金自提額 所得扣繳憑單應全扣除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說明,107年度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與106年度相同,仍應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10.5%(含就業保險費率1%)計算,勞保局前已於10610月份保險費繳款單(11月底前寄發)內說明,提醒投保單位正確計收107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另各事業單位填報106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應將參加勞退新制勞工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之退休金金額自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以免造成勞工多繳稅款。

勞保局29日表示,有一定雇主的被保險人,勞保普通事故保險費及就保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其餘10%由中央政府補助;勞保職業災害保險費則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如果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負擔者,按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2倍罰鍰。投保單位並應將溢扣之保險費退還被保險人。投保單位可依照上述保險費費率及負擔比例,再按被保險人加保日數及投保薪資計算單位及個人應負擔的保險費,也可到勞保局網站首頁「網路快速服務」之「保險費給付金額試算」專區或利用10711日起適用之保險費分擔金額表,簡便試算、查閱員工應負擔的保險費,避免計算錯誤,多扣員工保險費而受罰。

還有,投保單位按月扣收員工勞、就保保險費後,可在收到勞保局所寄當月份保險費繳款單(次月25日前寄發)時,核對單位及個人應繳保險費(網路申辦單位請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計費資料),以確保扣收之保險費正確無誤。

2017/12/29 外勞通訊社】

勞保年金請領門檻提高 47年次達法定資格

針對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問題,勞保局表示,在106年(含)以前年滿60歲,勞保年資超過15年的退休勞工就可以提出,或者是依個人意願最多提早5年在55歲請領;但因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自明(107)年起會逐年調高到65歲,所以49年次的勞工朋友,最快在2018年滿58歲時,可以提前請領「減給老年年金
」。
勞保年金從9811日起施行即已明定,老年年金的法定請領年齡是60歲,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再提高1歲,至65歲為上限。以此推算,46年次(含)以前的勞工朋友年滿60歲即可請領;4750年次的勞工朋友,分別在年滿6164歲時可以請領;而51年次(含)以後的勞工朋友,法定請領年齡均為65歲,最早可提前到60歲請領「減給老年年金」。

勞保局提醒勞工朋友,不論是請領減給或展延老年年金給付,一經核付,日後減給或增給比例不會再變更。

2017/12/29 經濟日報】




勞部:無薪假期間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勞動部提醒,無薪休假期間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又從事「同一性質工作」時,不可有本勞放無薪假、外勞正常工作,否則依法將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勞部表示,為強化監督事業單位,遏止「無薪休假」之濫用,特訂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明定實施「無薪休假」以不超過3個月為原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部說,曾有企業實施無薪假卻又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聘僱外國人工作,為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勞動部對於實施無薪休假雇主所提出外國人初次招募、重新招募、遞補招募、入國引進,都會予以管制。

勞部提醒,從事同一性質工作時,不可有本勞放無薪假、外勞正常工作的情況發生,否則將有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2條規定,聘僱外國人不得影響本勞工作機會,依法將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另對於雇主所生違反本勞人數與其得申請外勞許可之人數,採11之比例,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管制2年。

2018/01/02 外勞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