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不具投票權
需出勤者正常上班
勞動部表示,105年1月16日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該日具投票權且原經排定應該上班之勞工,指定放假一日,照給工資;至於不具投票權的外籍勞工、未滿20歲的勞工、尚未領到身分證的中國大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等,若是當日有排定需出勤上班者就沒有加給工資等問題。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明,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為應放假日,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不需出勤者,不另給假。
勞動部表示,因為投票權只限投票日當日行使,性質跟一般休假日不同,因此不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雇主須付加班費,除非是勞工提出願意補休假。雇主如未依法給假或給薪,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並公佈雇主姓名或企業名稱。
勞動部表示,105年1月16日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該日具投票權且原經排定應該上班之勞工,指定放假一日,照給工資;至於不具投票權的外籍勞工、未滿20歲的勞工、尚未領到身分證的中國大陸籍配偶與外籍配偶等,若是當日有排定需出勤上班者就沒有加給工資等問題。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說明,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指定為應放假日,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不需出勤者,不另給假。
勞動部表示,因為投票權只限投票日當日行使,性質跟一般休假日不同,因此不可與其他工作日對調,雇主須付加班費,除非是勞工提出願意補休假。雇主如未依法給假或給薪,將處以新臺幣2萬至30萬元罰鍰,並公佈雇主姓名或企業名稱。
勞退預估足額提撥
可全數列年度費用
105年起只要當年有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企業就要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勞退專戶;財政部指出,「預估足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可以全數在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根據所得稅法第33條第1項規定,勞工退休準備金得在不超過已付薪資總額15%的限度內,可以費用列支。但財政部已於104年11月發布核釋,由於預估足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是一次提領足額,和原先的提領方式不同,可以不受上述所得稅法的限制,該筆提撥的金額可以全數在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在104年初的增訂內容,雇主應該在每年年度終了之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的餘額,如果該餘額不足以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的退休金數額,雇主應在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該筆預估足額提撥退休金,必須實際存於勞動部指定的金融機構,其提撥的金額才可全數在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105年起只要當年有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企業就要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勞退專戶;財政部指出,「預估足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可以全數在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根據所得稅法第33條第1項規定,勞工退休準備金得在不超過已付薪資總額15%的限度內,可以費用列支。但財政部已於104年11月發布核釋,由於預估足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是一次提領足額,和原先的提領方式不同,可以不受上述所得稅法的限制,該筆提撥的金額可以全數在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2項在104年初的增訂內容,雇主應該在每年年度終了之前,估算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的餘額,如果該餘額不足以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的退休金數額,雇主應在次年度3月底前一次提撥其差額。該筆預估足額提撥退休金,必須實際存於勞動部指定的金融機構,其提撥的金額才可全數在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
勞工職災補助 屬於免稅所得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勞工職業傷害,依法給付「醫療費用」或「損害賠償」具有補償金性質,屬於免稅所得,應予免徵所得稅;但若非屬雇主依法應負擔的員工醫療費用,如營利事業依公司自訂的規章,對員工提供的醫藥費補助給付,即為營利事業對員工的一般補助費,屬薪資所得中各種補助費的一種,扣繳單位應併入薪資所得辦理扣繳申報。勞工若因遭遇職業傷害而受傷,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規定,補償其必需的醫療費用,以及勞工因遭遇職業傷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依同法第59條第2款規定,按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的補償金,兩者屬補償金性質,非屬勞工薪資所得,准予免納所得稅。
勞退舊制3月足額提撥 違者將處罰鍰
勞動部表示,105年起只要當年有適用勞退舊制的勞工符合退休條件,企業就要足額提撥退休準備金至勞退專戶;估計有3.9萬家需要在3月底前提撥1,900億元,在實施初期,勞動部將會加強輔導及說明,若是企業仍置之不理,將會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
另外,勞動部提醒,外國專業人員適用勞退舊制,若是適用勞基法行業的企業雖已經結清年資,但因聘僱新的外國專業人員須再重新開立勞退舊制專戶,每月提撥之金額是以每月勞工薪資總額乘以擬定之提撥率2%至15%,若未繼續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將會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並應按月處罰。
健保費率、眷口調降 勞僱負擔減輕
健保署日前公告調降平均眷口數為0.61人,另外健保費率則調整為4.69%,兩項措施均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對此健保署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負擔金額表」,如以第一級月投保金額20,008元計算,被保險人無眷屬的情況下,勞工本人自負保費每月為282元,減少13元;投保單位負擔金額每月為906元,減少49元。
受到少子化影響,健保署104年10月將平均眷口數由0.62人調降至0.61人,減輕雇主負擔,新制於今年元月起生效。另外行政院也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會先前審議的結論,104年12月30日核定了105年全民健保費率,一般保險費率由原先的4.91%調降至4.69%,因此勞工和雇主均因此受惠。補充保費扣繳門檻則由5千元提高至2萬元,費率由2%調降為1.91%。
105年健保費率調降 雇主負擔年減少73億元
行政院核定10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其中一般保險費費率調降為4.69%、補充保險費費率調降為1.91%,推估被保險人每人每月一般保險費平均減少26元、補充保險費減少23元,另雇主負擔保險費全年減少約73億元。
多數藍領外勞是以投保金額分級表最低金額,即20,008元投保健保,以投保單位(雇主)負擔60%計算,負擔保費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4.91%)*負擔比率(60%)*(1+平均眷口數),105年起,外勞雇主每月應負擔金額為949元,較現行的955元減少6元。藍領外勞及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以勞工負擔比率三成計算,自負保費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負擔比率(30%),金額為每月295元,維持不變。
健保署於次月底寄發繳款單,新制於105年元月實施,因此外勞雇主預計105年2月底前收到調整後的繳費通知。
行政院核定105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其中一般保險費費率調降為4.69%、補充保險費費率調降為1.91%,推估被保險人每人每月一般保險費平均減少26元、補充保險費減少23元,另雇主負擔保險費全年減少約73億元。
多數藍領外勞是以投保金額分級表最低金額,即20,008元投保健保,以投保單位(雇主)負擔60%計算,負擔保費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4.91%)*負擔比率(60%)*(1+平均眷口數),105年起,外勞雇主每月應負擔金額為949元,較現行的955元減少6元。藍領外勞及兼職所得未達基本工資,以勞工負擔比率三成計算,自負保費為投保金額*保險費率*負擔比率(30%),金額為每月295元,維持不變。
健保署於次月底寄發繳款單,新制於105年元月實施,因此外勞雇主預計105年2月底前收到調整後的繳費通知。
勞動部:適用8週彈性工時﹐有行業別限制
勞動部表示,為使所有事業單位均得在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工時及例休假,於12/31依法制程序預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即8週彈性工時)之行業。
勞動部指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之日曆表,通常以「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例如:為使105年之農曆年期間可以連假9 天,即將2月12日 之上班日與1月30日 之非上班日對調為之。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惟依規定,必須採行「8週彈性工時」, 始得為之。然而,以適用8週彈性工時規定的行業別有其限制,為使各行各業均有比照公部門「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之可能,減少勞資爭議,爰指定尚不適用 「8週彈性工時」之行業,除5月1日 勞動節外,凡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致需調整工作日與休息日者,得以適用該項規定。
勞動部提醒,正式公告後,事業單位如欲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實施「8週彈性工時」,仍應符合「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 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始得調整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至於「五一勞動節」雖行政機關未放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仍應依法放 假;遇有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
勞動部強調,該指定適用尚在預告階段,相關政策將於法制作業程序完成後,正式發布。
勞動部表示,為使所有事業單位均得在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之前提下,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安排工時及例休假,於12/31依法制程序預告指定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行業為《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即8週彈性工時)之行業。
勞動部指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之日曆表,通常以「一日換一日」之換班(假)概念調整出勤,以形成連假,例如:為使105年之農曆年期間可以連假9 天,即將
勞動部提醒,正式公告後,事業單位如欲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3項規定實施「8週彈性工時」,仍應符合「有工會者,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 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之程序後,始得調整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至於「五一勞動節」雖行政機關未放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仍應依法放 假;遇有例假或休息日者,應予補休。
勞動部強調,該指定適用尚在預告階段,相關政策將於法制作業程序完成後,正式發布。
電信業開電子發票 本月上路
政府規定2016年起電信帳單都需開立無實體電子發票,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亞太電信及台灣之星都做好準備,預計今年將發出3到4億張的發票,台灣每人一年至少多出13張發票及中獎機會。
過去電信帳單繳費後僅開立收據,財政部規定,2016年起,水、電、瓦斯、電信等費用都要開立發票,且為無實體電子發票。
財政部為鼓勵民眾將發票存放於雲端,特別增開無實體電子發票專屬獎項,電信帳單電子發票除可兌換一般發票獎項外,還有機會對中專屬獎項,中獎機會大增。
緬甸勞工來台 明年上半年可望開放
台灣開放引進外勞23年,一直維持泰國、菲律賓、印尼、越南等外勞來源國,尤其是看護工,僅印、菲2國,我國雇主又偏愛使用印勞,造成印勞獨占看護工市場。由於印尼官方已規劃2017年停止輸出勞工,為補充外勞人力,勞動部積極開發其他外勞來源國,包括緬甸、斯里蘭卡、寮國等,其中又以緬甸進度最快。
東南亞地區近年快速成長,外交部長林永樂說,過去1年以來東南亞一直是外交工作重點,除了在印尼第二大城市泗水設立辦事處外,緬甸今年已經在台北設立商務辦事處,這是重要的進展,下一階段將考慮讓緬甸勞工來台工作。
外交部表示,緬甸官方對於開放當地勞工來台很有意願,緬甸文化及人民素質也符合台灣方面的需求。
之前曾一度傳出將放行電子業者雇用緬甸勞工,不過外交部表示,會先以試辦方式引進緬甸外勞,未來再逐步擴大,初期不會指定僅開放某行業引進緬勞,細節部分會由勞動部去規劃,目標是明年上半年開放來台。
不能因工時縮減降低勞工薪資
新北市勞工局指出,自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由雙周84小時縮減為單周40小時,雇主不能為因應工時變更,片面減少勞工工資。以月薪制勞工為例,每日工時8小時,周一至五為出勤日,周日為例假日,企業若須使勞工於周六出勤,造成單周工時逾40小時部分,雇主至少應按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給延長工時工資。
勞工局表示,為配合明年起法定正常工時縮減,勞動部已於12日9日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休假日(俗稱國定假日)由原19日調整為12日,如該休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雇主應再給勞工補假1日。另部分工時(時薪制)勞工仍享有這12日的有薪休假,如事業單位因業務需要安排這些勞工於休假日出勤,應按出勤時數加倍給薪。
勞工局呼籲,過去對於事業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經常發現的違規項目就是未依法置備或保存勞工出勤紀錄,這次修法已調高最低罰鍰金額為9萬元,並增列勞工得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拒絕,事業單位應特別注意以避免違法受罰。
越南新版勞動契約 105年元月生效
配合明年正常工時縮短為每周40小時,以及國定假日由19天減為12天,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已調整各業別勞動契約內容,
越辦處強調,自105年1月1日起,送件一律須採新版勞動契約才會受理
未滿16歲勞工 105年元旦起不得低於20,008元
勞動部提醒表示,自105年元旦起,未滿16歲之勞工,除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勞保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不得低於20,008元。
勞動部說明,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並提昇童工的勞動條件,104年12月9日公告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之規定,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為20,008元,按現行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月投保薪資20,008元。
勞保局表示,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低於20,008元之被保險人(勞工)之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 為20,008元,保險費(勞工退休金)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
明年起 各機場將啟動登革熱快篩新制
為降低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對國人健康的衝擊,疾管署將自明年1月1日起,於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臺中航空站及臺北國際機場,對於疑似登革熱旅客,進行登革熱快篩新制,約20至30分鐘即可知結果,立即提供防疫措施,提升防疫時效。
統計資料顯示,近三年於國際機場檢疫站,發現疑似登革熱旅客數分別為2,043人、1,632人、2,060人,經抽血送實驗室確認感染,分別為108人、118人、146人,過去所需時間約1至2個工作天,以登革熱快篩試劑進行篩檢,可在檢疫站就完成,20至30分鐘即可知結果,啟動各項防疫措施,包括個別衛生教育,提供「入境旅客接受登革熱快速篩檢須知」、防蚊液等,並透過傳染病資訊系統,通知各地衛生單位,避免進一步傳播。
勞動部提醒表示,自105年元旦起,未滿16歲之勞工,除部分工時、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受訓者、職業工會及漁會會員除外,勞保月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不得低於20,008元。
勞動部說明,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並提昇童工的勞動條件,104年12月9日公告刪除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4條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之規定,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自105年1月1日起童工基本工資為20,008元,按現行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規定應適用月投保薪資20,008元。
勞保局表示,將自105年1月1日起主動調整未滿16歲且104年12月份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低於20,008元之被保險人(勞工)之投保薪資(月提繳工資) 為20,008元,保險費(勞工退休金)自當日起按調整後金額計收。
明年起 各機場將啟動登革熱快篩新制
為降低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對國人健康的衝擊,疾管署將自明年1月1日起,於桃園國際機場、高雄國際機場、臺中航空站及臺北國際機場,對於疑似登革熱旅客,進行登革熱快篩新制,約20至30分鐘即可知結果,立即提供防疫措施,提升防疫時效。
統計資料顯示,近三年於國際機場檢疫站,發現疑似登革熱旅客數分別為2,043人、1,632人、2,060人,經抽血送實驗室確認感染,分別為108人、118人、146人,過去所需時間約1至2個工作天,以登革熱快篩試劑進行篩檢,可在檢疫站就完成,20至30分鐘即可知結果,啟動各項防疫措施,包括個別衛生教育,提供「入境旅客接受登革熱快速篩檢須知」、防蚊液等,並透過傳染病資訊系統,通知各地衛生單位,避免進一步傳播。
所得憑單免填發 須符合二大要件
國稅局表示: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之方案,符合規定範圍之可免填發之憑單,所得人要求填發時扣繳單位不得拒絕。
適用免填發憑單的範圍:一、所得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二、憑單填發單位於法定申報期間向稽徵機關完成申報之各類憑單。
不適用免填發憑單的範圍如下:一、所得人為事業、機關團體、聯合執業事務所、信託行為之受託人。二、所得人為非居住者個人、無統一編(證)號者。三、憑單填發單位逾法定申報期間申報或更正的憑單。四、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的情形所申報的憑單。
雇主職災保費支出 年增1.8億
勞動部明年元旦也有多項新措施上路,根據勞保局估算,國民年金每月將增加105至141元給付,受惠人數將達204萬人。另外,勞保職災保險費率明年元旦起修正,職業工會會員年增7,000萬元負擔,雇主年增1.8億元支出。
受雇者的職災保費由雇主負擔,職業工會會員則需自付6成保費,政府4成。費率分為「上下班災害費率」及「行業別災害費率」,前者適用於全體勞工,明年起由0.06%調為0.07%,後者則依55種行業別以及過去3年職災保險給付金額、投保薪資總額等資料調升或調降費率。
根據勞動部計算,有101萬名勞工職災保費明年起減少,包括6萬名職業工會勞工,每月可省3元,95萬名受雇者保費,雇主每人每月省7元。但另有 620萬人保費將增加,其中442萬名受雇者,每人每月增加5元保費由雇主負擔,而178萬名職業工會會員,需每月額外自付3元。總計雇主年增1.8億元 負擔,職業工會7,000萬元,政府也多出4,700萬元支出。
在家就可申請人工登記簿謄本
內政部自105年元旦起,開辦24小時全天候「線上申請人工登記簿謄本便民服務」,只要透過網路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線上繳費後地政事務所就會把謄本資料郵寄到府,相當方便。
內政部表示,地政業務電腦化作業前,人工作業時期的地籍資料,包括人工登記簿謄本、日據時期登記簿及土地台帳等,皆保存於各地政事務所,供民眾親至土地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申請調閱。為方便民眾查閱這些資料,明年起首度開放網路申請,費用為每張5元,依實際列印張數計費,受理申請時間為全天24小時,機關作業時間則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點三十至下午五時,不含例假日。
白領外勞與僑外生評點制草案預告
外國專門技術人才評點制及僑外生評點制相關法規於
勞動部表示,未來外籍專門技術人才工作評點制推動後,雇主可選擇依外籍專門技術人才聘僱月薪條件(4萬7,971元)或採評點方式為其申請工作。依目前外籍專門技術人才工作評點制規劃草案,包括學歷、專業能力、工作經驗、外語能力、配合政府政策、聘僱薪資及華語能力等評點項目,累計評分達60點者即可來臺工作。
為留用我國培育的外籍人才,已考量其畢業後可能的受聘僱條件,勞動部指出,自103年起推動專屬僑外生的工作評點制,未來更規劃放寬僑外生評點標準,將原來8項評點項目,改為採計學歷、擔任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等4項評點項目,累計點數超過60點者即可留臺,並取消申請名額及受理期間限制,同時免除雇主資本額及營業額限制。
財部:物價穩 明年不減稅
今年國內物價平穩,明年民眾報稅沒有減稅紅利可享,財政部表示,因物價漲幅未達到連動標準,包括綜合所得稅的免稅額,以及三大扣除額均與今年相同,免予調整,其中免稅額已連續第四年維持不變。
依所得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的指數上漲累計達10%以上,課稅級距金額可按上漲程度調整,因漲幅僅1.89%,所以不用調整。
由於105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相較於104年調整年度的指數衰退0.25%,因累計未達3%以上,扣除額維持和今年相同。財政部指出,近年來國內物價平穩,若不是因修法調動金額,扣除額約三年至四年會隨物價漲幅自動調整。
財政部說明,明年5月申報的是今年的所得,後年5月申報的是明年所得,由於今明兩年免稅額和三大扣除額可減免的金額都相同,只要納稅人全年所得未有重大變化,明後兩年申報的所得稅負擔應會相當。
商品禮券購物 不須再開發票
國稅局表示:依照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4條規定:「營業人發行禮券者,應依下列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一、商品禮券:禮券上已載明憑券兌付一定數量之貨物者,應於出售禮券時開立統一發票。二、現金禮券:禮券上僅載明金額,由持有人按禮券上所載金額,憑以兌購貨物者,應於兌付貨物時開立統一發票。」民眾所持禮券如屬「商品禮券」,超市、便利商店於出售禮券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與禮券買受人,購物時商店不用再開統一發票;民眾所持禮券如屬「現金禮券」,因超市、便利商店出售禮券時,尚未開立統一發票,兌付貨物時,商店再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
信用卡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明年第一季上路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第13次會議今(14)日三讀通過「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賦予信用卡等作為電子發票載具之法源依據。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表示,明年第一季規劃於百貨業者以台新銀行信用卡率先辦理,再逐步推行至全面實施。
該中心進一步表示,目前已開放使用的電子發票載具有手機條碼(行動電話號碼)、自然人憑證條碼、悠遊卡、一卡通和營業人會員卡等,無實體電子發票比例至104年11月底止為9.18%,相較103年的8.63%雖成長,但發票無紙化仍有努力空間。據瞭解,信用卡流通張數高達3,832萬張,每年交易筆數7億筆,為兼顧營業人與消費者之交易便利性,財政部積極推動修法開放以信用卡等支付工具為電子發票載具,於結合交易行為下增加載具使用多元性,以提升消費者索取無實體電子發票意願,同時降低營業人開立發票之依從成本並提高經營效率。
尾牙抽中逾2萬元 先扣10%稅
財政部表示,員工只要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競技比賽或抽獎活動,所獲得的獎金或獎品,只要價值超過2萬元,就必須先扣繳10%稅款。舉例來說,若員工幸運抽中價值100萬元的汽車,公司就應按汽車市值100萬元扣取10%稅款,扣繳稅款為10萬元,並於次月10日前向國庫繳清。
在年終獎金部分,財政部指出,年終獎金不屬於每月給付薪資,是否須預先扣繳,取決於金額是否達到起扣標準,今年度的扣繳標準為7萬3000元以下可免扣繳,若超過就須扣繳5%稅款。
此外,春節期間民眾為了試手氣,集資買彩券或刮刮樂,財政部表示,彩券獎金在2000元以下可免扣繳,但若超過2000元則須按全額扣繳20%,由於彩券獎金採取分離課稅,扣繳時就已完稅,申報綜所稅時不可列為扣抵稅額。
執行業務交際費用 應按核定限額列報
國稅局表示: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執行業務者列支之交際費,經取得合法憑證並查明與業務有關者,准予核實認定。但全年支付總額,不得超過上開查核辦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按核定業務收入列支交際費限額比率之標準:(1)建築師、保險業經紀人:7%。(2)律師、會計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技師、地政士:5%。(3)其他:3%。該事務所列支交際費之限額應依其業務收入7%計算。
勞部修正發布「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並於105年起實施
本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重點如下:
1. 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保障勞工國定假日權益。
2. 雇主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
3.為與時俱進,明定出勤紀錄之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
4. 刪除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之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並提升童工之勞動條件,使其併受基本工資規定之保障。
勞動部提醒,105年元旦起,除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至1週40小時外,包括提高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義務至5年、勞工得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為由減少工資,以及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得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迄時間等修正規定亦將同時施行,各事業單位務需遵守相關規定。
本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重點如下:
1. 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保障勞工國定假日權益。
2. 雇主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
3.為與時俱進,明定出勤紀錄之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
4. 刪除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之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並提升童工之勞動條件,使其併受基本工資規定之保障。
勞動部提醒,105年元旦起,除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至1週40小時外,包括提高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義務至5年、勞工得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為由減少工資,以及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得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迄時間等修正規定亦將同時施行,各事業單位務需遵守相關規定。
國民年金自1月調增
自105年1月份起,國民年金6項給付加碼發給,調增後的給付,將在2月份首次入帳。
此次調整幅度將以101年至104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調整,若以漲幅3%估算,105年1月起的國民年金加計金額基本保障將由3,500元調增為3,605元,國民年金給付是固定在次月底前入帳,勞保局會在105年2月底時,依調增後金額,將1月份的給付款項匯入請領人帳戶,預估受益人數達140多萬人。
車輛出售亦可省稅!
稅捐稽徵處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1日起1個月內向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一次徵收。當車輛至監理單位辦理過戶手續時,承辦人員會先查詢是否有前開稅款未繳,若已完納稅款就可辦理過戶後續事宜;當至監理所辦理過戶手續,由於當年度稅款已繳清,車輛就能辦理過戶,但已繳的車輛稅賦就無法退還了。倘若在出售車輛前先辦理停駛手續,就可申請退還停駛後當年度已納的牌照稅,俟再辦理過戶時,過戶後的車輛稅賦就會改由新車主負擔,就可節省過戶後的牌照稅。
該處又表示,申報停駛期間之車輛已經停止牌照稅課徵,依規定不能使用公共道路(含路邊停車),也不能懸掛他車牌照,若經查獲有使用紀錄者,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是要補稅及處罰,車主千萬不要省一時之便而受罰。
勞動部104/12/21召開基本工資工作小組第4次會議,討論是否再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鑑於104年第三季、第四季經濟情勢仍未好轉,104年1至11月累計消費者物價指數則呈現負值,決議104年不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這是近5年來,基本工資首度凍漲。
勞動部補充說明,自97年以來,基本工資7年來已調整5次,每月基本工資已由17,280元調整至20,008元,共調升2,728元,調幅累計達15.79%。每小時基本工資亦由95元調整至120元,共調升25元,調幅更達26.32%。
勞動部長陳雄文會後表示,104年雖不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但因考量經濟因素而未調整的幅度,將累計至下年度審議基本工資時併同考量。此外,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未來仍將持續定期召開,作為勞資雙方加強溝通的平台,俾利建立勞資雙方互信協商之基礎,凝聚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