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部:明年基本工資不調整
勞動部12/21召開基本工資工作小組第4次會議,討論今年是否再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鑑於第三季、第四季經濟情勢仍未好轉,今年1至11月累計消費者物價指數則呈現負值,決議今年不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這是近5年來,基本工資首度凍漲。
勞動部補充說明,自97年以來,基本工資7年來已調整5次,每月基本工資已由17,280元調整至20,008元,共調升2,728元,調幅累計達15.79%。每小時基本工資亦由95元調整至120元,共調升25元,調幅更達26.32%。
勞動部長陳雄文會後表示,今年雖不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但因考量經濟因素而未調整的幅度,將累計至下年度審議基本工資時併同考量。此外,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未來仍將持續定期召開,作為勞資雙方加強溝通的平台,俾利建立勞資雙方互信協商之基礎,凝聚共識。
勞動部12/21召開基本工資工作小組第4次會議,討論今年是否再次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議,鑑於第三季、第四季經濟情勢仍未好轉,今年1至11月累計消費者物價指數則呈現負值,決議今年不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這是近5年來,基本工資首度凍漲。
勞動部補充說明,自97年以來,基本工資7年來已調整5次,每月基本工資已由17,280元調整至20,008元,共調升2,728元,調幅累計達15.79%。每小時基本工資亦由95元調整至120元,共調升25元,調幅更達26.32%。
勞動部長陳雄文會後表示,今年雖不再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但因考量經濟因素而未調整的幅度,將累計至下年度審議基本工資時併同考量。此外,基本工資工作小組未來仍將持續定期召開,作為勞資雙方加強溝通的平台,俾利建立勞資雙方互信協商之基礎,凝聚共識。
勞工獲賠償性醫療補助 免稅
財政部規定,企業員工領取公司給付的醫療補助,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時,雇主給付的醫療補助即有賠償性質,有填補其因職災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害之意,員工領取這類依法給付的醫療補助,可以免納所得稅。免稅所得的範圍包括:
一、 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的醫療費用。至於職業病的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規定辦理。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的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3款的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40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財政部說,勞工因受職業災害而受傷,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1款規定補償其必需的醫療費用,與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雇主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前段規定,按其原領工資數額,所給付的補償金,同屬損害賠償性質,勞工取得該項補償金,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可免納所得稅。雇主給付這類免納所得稅的補償金給員工時,亦毋須辦理所得稅扣繳。
企業加薪可抵稅 立院三讀過關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12/18三讀,除了原有的加薪減稅條款之外,新增青年就業條款,不僅調高基層員工薪資可以加成抵扣,增僱24歲以下失業勞工,亦享加成抵扣,2016年元旦實施。
幾經波折,中小企業條例修正案周五闖關成功,經各黨團協商後,決議通過行政院版本,凡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企業為基層員工提高經常性薪資,則可在當年度享有薪資額度130%減除營利事業所得。
另外,修正案也納入國民黨立委曾巨威等委員提案的「照顧青年條款」,規定如企業增僱年齡在24歲以下勞工為全職員工,可享有薪資額度150%抵扣的優惠。
經中華經濟研究院初步評估,估計若三分之一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3%,將造成營所稅稅損3.07億元,但可分別增加綜所稅、營業稅3.94億元和2.3億元,淨稅額效益達3.17億元,創造民間消費46.04億元。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12/18三讀,除了原有的加薪減稅條款之外,新增青年就業條款,不僅調高基層員工薪資可以加成抵扣,增僱24歲以下失業勞工,亦享加成抵扣,2016年元旦實施。
幾經波折,中小企業條例修正案周五闖關成功,經各黨團協商後,決議通過行政院版本,凡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企業為基層員工提高經常性薪資,則可在當年度享有薪資額度130%減除營利事業所得。
另外,修正案也納入國民黨立委曾巨威等委員提案的「照顧青年條款」,規定如企業增僱年齡在24歲以下勞工為全職員工,可享有薪資額度150%抵扣的優惠。
經中華經濟研究院初步評估,估計若三分之一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3%,將造成營所稅稅損3.07億元,但可分別增加綜所稅、營業稅3.94億元和2.3億元,淨稅額效益達3.17億元,創造民間消費46.04億元。
以請育嬰假為由不發三節獎金 恐有違法之虞
每年有6萬多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俗稱育嬰假),近日有公司以員工請育嬰假為由不給三節獎金,引發違法疑慮。勞動部近日發布解釋函,認定若公司明定因請育嬰假而不給三節獎金,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可罰2萬到30萬元;但若公司認定請育嬰假者等於不在職,再以「在職與否」作為發放依據,就不構成違法。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謝倩蒨表示,若公司發放的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等和每位員工表現無關,就屬於福利,而非勞動報酬、工資。如果公司直接約定「請育嬰假者」不發給三節獎金,等於是對育嬰假勞工不利處分,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可處2到30萬元罰鍰。
但謝倩蒨說,若公司先規定請育嬰假者視為「不在職」,再以「在職與否」作為三節獎金發放依據,就無違法問題。
物價穩 明年所得扣免額不動
物價平穩,明年沒有減稅紅利。財政部指出,由於物價漲幅未達連動標準,所得稅的免稅額及三大扣除額均與今年相同。其中,免稅額已連續第四年不調整。
每年底財政部都會根據物價漲幅情形,檢視應否依法隨物價漲幅調整個人綜所稅的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財政部指出,包括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及身障特別扣除額在內,因距離上次調整年度,物價累計漲幅均未達到調整門檻,明年個人適用的綜所稅各項扣免額度,將維持與今年相同。
所得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漲幅達到3%時,個人綜所稅的各項扣、免額的減稅金額,即需隨物價漲幅連動調整。財政部表示,近年物價平穩,除非是因修法調動金額,否則,扣免額大約需要三到四年時間,才會隨物價漲幅自動調整。
外勞人數 10年增近1倍!
台灣外勞人數激增,十年間增加近一倍,已逼近60萬人大關,勞動部委託學者研擬外勞總額警戒機制,仿國發會景氣燈號,根據失業率、求職求才人數差距、行蹤不明外勞人數等指標計算,以藍、黃藍、綠、紅黃及紅燈五級燈號示警。
這五級燈號,紅燈代表外勞增加速度過快,藍燈代表可考慮放寬輸入外勞,勞動部表示將邀相關部會檢視各指標可行性,若取得共識,希望自明年起定期向跨國勞動力政策諮詢小組報告,做為擬定外勞政策參考。
辛炳隆表示,外勞政策涉及因素複雜,產業外勞與社福外勞引進政策考量因素也各不相同,因此他將兩者採計不同的指標計算。
在產業外勞部分,他表示本國勞動力及薪資工時增減等趨勢,可看出國內就業市場現況,因此他將公立就服機構「求才求職人數差距」、「製造業及營造業平均薪資」等因素納入正向指標,當這些因素增加率提高時,政策上可增加引進產業外勞。但當「失業率」等負向指標增加時,代表應考慮本勞工作機會是否遭到排擠,進而緊縮引進外勞。
至於社福外勞則與國人高齡化速度、長照體系建構等因素相關,因此正向指標涵蓋重度身障人數、80歲以上人口增加率及國人因料理家務未投入勞動市場等;負向指標則包括本國居家照顧人力供給、長期照顧床數增加等。
房地交易三類費用 可扣除
房地取得費用的認定範圍分為三類,包括在購買房地時,為了讓房地達到可供使用狀態的必要費用;出售房屋和土地時所支付的必要費用;改良土地所支付的費用亦可扣除,例如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用。
國稅局強調,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時,民眾除了提出原始取得成本的證明文件,也應該提供支付取得、改良和移轉費用的證明文件,讓國稅局核認後扣除。如果民眾沒有提出上述費用證明文件,或是費用未達成交價額5%,國稅局可以按成交價額的5%計算得減除的費用總額。
民眾房地交易若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在計算房地交易損失時,可從交易日以後三年內適用新制的其他房地交易所得減除。民眾如果沒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等證明,而由國稅局查得資料核定,計算出來的房地所得是虧損,這筆損失金額仍然可以在交易日以後三年內其他新制的房地交易所得扣除。
繳款書寄存送達即發生送達效力。
稅務局表示:民眾遲延繳稅被加徵滯納金常以未收到繳款書提出異議,事實上,稅捐稽徵機關遞送繳款書,在無法送交本人,也沒有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代為簽收的情況下,還能採用「寄存送達」的方式送達繳款書,繳款書一旦完成寄存送達程序,即使民眾不去領取也會發生送達效力,如逾限繳期限仍不繳納者,除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說明,所謂寄存送達,就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當文書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或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 、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郵局,並以寄存之日期視為收受送達之日期,而發生送達效力。
稅務局提醒您,一旦發現門首或信箱留置有郵局的送達通知書 ,請立即依通知內容向寄存郵局領取寄存文書,才能保障自身權益。如仍有疑問,請多加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解答。
房地取得費用的認定範圍分為三類,包括在購買房地時,為了讓房地達到可供使用狀態的必要費用;出售房屋和土地時所支付的必要費用;改良土地所支付的費用亦可扣除,例如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費用。
國稅局強調,出售適用房地合一新制的房地時,民眾除了提出原始取得成本的證明文件,也應該提供支付取得、改良和移轉費用的證明文件,讓國稅局核認後扣除。如果民眾沒有提出上述費用證明文件,或是費用未達成交價額5%,國稅局可以按成交價額的5%計算得減除的費用總額。
民眾房地交易若適用房地合一新制,在計算房地交易損失時,可從交易日以後三年內適用新制的其他房地交易所得減除。民眾如果沒提出原始取得成本、費用等證明,而由國稅局查得資料核定,計算出來的房地所得是虧損,這筆損失金額仍然可以在交易日以後三年內其他新制的房地交易所得扣除。
繳款書寄存送達即發生送達效力。
稅務局表示:民眾遲延繳稅被加徵滯納金常以未收到繳款書提出異議,事實上,稅捐稽徵機關遞送繳款書,在無法送交本人,也沒有同居人、受雇人或接收郵件人員代為簽收的情況下,還能採用「寄存送達」的方式送達繳款書,繳款書一旦完成寄存送達程序,即使民眾不去領取也會發生送達效力,如逾限繳期限仍不繳納者,除加徵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強制執行。
該局說明,所謂寄存送達,就是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當文書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或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 、受雇人、接收郵件人員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郵局,並以寄存之日期視為收受送達之日期,而發生送達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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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台灣留才 立院三讀《產創條例》修法
「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今(12/15)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鼓勵公司持續投入創新研發,條例規定,公司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其支出金額的15%得於當年度應課營所稅中減除,或支出金額10%可於3年內抵減,兩者擇一適用。
條文也規定,個人或公司自行研發所有之智慧財產權,以作價入股方式讓與或授權給上市櫃或興櫃公司自行使用,取得的股票得緩徵所得稅5年; 另公司取得之智慧財產權有收益時,得就「研發成本加倍減除」、「研究發展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擇一適用。
另外,為了鼓勵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條文規定,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於當年度按時計價計算全年合計500萬元總額內,得選擇於5年內緩繳所得稅,避免公司員工取得股票而尚未轉讓時,即需於當年度繳納所得稅,造成需賣股籌措稅額。
「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今(12/15)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鼓勵公司持續投入創新研發,條例規定,公司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其支出金額的15%得於當年度應課營所稅中減除,或支出金額10%可於3年內抵減,兩者擇一適用。
條文也規定,個人或公司自行研發所有之智慧財產權,以作價入股方式讓與或授權給上市櫃或興櫃公司自行使用,取得的股票得緩徵所得稅5年; 另公司取得之智慧財產權有收益時,得就「研發成本加倍減除」、「研究發展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擇一適用。
另外,為了鼓勵公司留住優秀人才,並鼓勵員工參與公司經營,條文規定,員工取得獎酬股票,於當年度按時計價計算全年合計500萬元總額內,得選擇於5年內緩繳所得稅,避免公司員工取得股票而尚未轉讓時,即需於當年度繳納所得稅,造成需賣股籌措稅額。
勞保爭議審議制度
勞動部為審議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爭議事項,設有爭議審議之救濟制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勞保局有關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核定事項如有不服,可填具「勞工(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提起爭議審議。
據勞動部統計不服勞保局核定申請爭議審議尋求行政救濟的人很多,今年(104)度統計至11月底止,勞保(就保)爭議審議審結案件數高達3,395件,其中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案件有1,386件(40.82%)為最高,失能給付爭議案件有765件(22.53%)次之,二者合計占本年度爭議案件比率約6成5。另以審議結果分析,今年(104年)度截至11月底,撤銷原核定獲得救濟案件數為990件,撤銷比率為29.16%。
勞動部表示,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產生爭議,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時,可透過勞工保險爭議審議程序,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同時也使勞保局可以自我審視原核定是否合法妥當。而爭議審議委員會審定案件的意見及結果,也可提供勞動部及所屬勞保局作為未來勞(就)保政策推動及行政作業改善之參考,以更貼近民眾需求,進而使勞工在勞保(就保)之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社福政策體檢 建議勞檢納入性平法
有關促進婦女就業平等機會方面,因非典型僱用增加,許多女性從事派遣公司中的低階藍、白領工作,勞動條件及薪資偏低,且女性負擔家庭照護較多責任,以致結婚後的勞動參與率偏低。聯盟建議勞動局,應提出鼓勵企業進用二度就業婦女具體措施、降低非典型僱用比例,針對護理等聘僱女性比例較高的行業,執行勞動檢查時應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規範項目。
社福聯盟檢視「2014年民間社會福利政策白皮書」所提各項建言,其中在解決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員人力不足以及增加多元專業背景,穩定社區關懷據點,以及建立身障職業重建中心等27項建言上,聯盟認為已有改善;但在設置少年就業服務窗口、婦女就業、失智機構的合理設置條件和居家及喘息服務的人力及成本結構合理性等34項議題仍有待加強。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表示,執行勞檢時會依各行業的不同特性做區隔,以之前執行的銀行業為例,因女性勞工比例較高,除一般勞動條件外,也會要求事業單位自行檢核是否確實按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以輔導的立場提醒雇主改善。
房地合一稅 網路可試算申報
房地合一制明年施行,報稅將有小幫手。財政部訂明年1月1日起開放以網路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提供民眾房產利得新舊制判別方式、代算稅額,及協助進行重購扣抵稅額、前三年財交損失申報等服務,使首年新制所得申報即可趨向零錯誤。
依據作業要點,除了納稅義務人已死亡的交易利得申報案件、逾期、無我國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的外籍及港澳人士,或無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大陸人士之外,一般民眾均可選擇以網路申報房地合一利得所得稅。
使用網路申報房地合一利得稅必須自行至各國稅局網站下載報稅軟體,通行碼則包括自然人憑證、簡易通行碼(身分證加戶號)等。報稅軟體全年開放。財政部提醒,房地合一利得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30天內申報,選擇網路報稅者是以首次上傳成功日,做為申報日。
勞動部為審議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爭議事項,設有爭議審議之救濟制度,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勞保局有關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核定事項如有不服,可填具「勞工(就業)保險爭議事項審議申請書」,經由勞保局向勞動部勞工保險爭議審議委員會提起爭議審議。
據勞動部統計不服勞保局核定申請爭議審議尋求行政救濟的人很多,今年(104)度統計至11月底止,勞保(就保)爭議審議審結案件數高達3,395件,其中勞保傷病給付爭議案件有1,386件(40.82%)為最高,失能給付爭議案件有765件(22.53%)次之,二者合計占本年度爭議案件比率約6成5。另以審議結果分析,今年(104年)度截至11月底,撤銷原核定獲得救濟案件數為990件,撤銷比率為29.16%。
勞動部表示,民眾對勞保局的核定產生爭議,致其權利或利益受有損害時,可透過勞工保險爭議審議程序,獲得再次審查的機會,同時也使勞保局可以自我審視原核定是否合法妥當。而爭議審議委員會審定案件的意見及結果,也可提供勞動部及所屬勞保局作為未來勞(就)保政策推動及行政作業改善之參考,以更貼近民眾需求,進而使勞工在勞保(就保)之權益獲得充分保障。
社福政策體檢 建議勞檢納入性平法
有關促進婦女就業平等機會方面,因非典型僱用增加,許多女性從事派遣公司中的低階藍、白領工作,勞動條件及薪資偏低,且女性負擔家庭照護較多責任,以致結婚後的勞動參與率偏低。聯盟建議勞動局,應提出鼓勵企業進用二度就業婦女具體措施、降低非典型僱用比例,針對護理等聘僱女性比例較高的行業,執行勞動檢查時應納入性別平等相關規範項目。
社福聯盟檢視「2014年民間社會福利政策白皮書」所提各項建言,其中在解決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員人力不足以及增加多元專業背景,穩定社區關懷據點,以及建立身障職業重建中心等27項建言上,聯盟認為已有改善;但在設置少年就業服務窗口、婦女就業、失智機構的合理設置條件和居家及喘息服務的人力及成本結構合理性等34項議題仍有待加強。
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葉建能表示,執行勞檢時會依各行業的不同特性做區隔,以之前執行的銀行業為例,因女性勞工比例較高,除一般勞動條件外,也會要求事業單位自行檢核是否確實按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以輔導的立場提醒雇主改善。
房地合一稅 網路可試算申報
房地合一制明年施行,報稅將有小幫手。財政部訂明年1月1日起開放以網路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提供民眾房產利得新舊制判別方式、代算稅額,及協助進行重購扣抵稅額、前三年財交損失申報等服務,使首年新制所得申報即可趨向零錯誤。
依據作業要點,除了納稅義務人已死亡的交易利得申報案件、逾期、無我國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的外籍及港澳人士,或無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大陸人士之外,一般民眾均可選擇以網路申報房地合一利得所得稅。
使用網路申報房地合一利得稅必須自行至各國稅局網站下載報稅軟體,通行碼則包括自然人憑證、簡易通行碼(身分證加戶號)等。報稅軟體全年開放。財政部提醒,房地合一利得須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30天內申報,選擇網路報稅者是以首次上傳成功日,做為申報日。
勞動部擬調高勞保投保上限
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已多年未調,勞動部今天宣布,擬將上限從現行新台幣4萬3900元調高一級至4萬5800元,預計明年五一勞動節起實施;這是勞保制度近十年來的最大變革,預計將有213萬高薪投保族受惠,若以最高薪資投保30年估算,新制讓勞工每月保費增加38元,但退休後每月可多領883元,相關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定發布施行。
勞動部解釋,除了顧及勞保年金全面性通盤檢討外,過去原應隨基本工資調整的投保薪資分級表,現行分級表上限卻從民國95年修正至今仍未調整,反而是基本工資調高多次,因此上限金額確有配合調高必要。
經濟部12/10已建議勞動部,未來邀集經濟部、財政部等部相關部會及工商團體進行研商,再做最後確認,勞動部也承諾會再邀各界會商。
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已多年未調,勞動部今天宣布,擬將上限從現行新台幣4萬3900元調高一級至4萬5800元,預計明年五一勞動節起實施;這是勞保制度近十年來的最大變革,預計將有213萬高薪投保族受惠,若以最高薪資投保30年估算,新制讓勞工每月保費增加38元,但退休後每月可多領883元,相關修正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定發布施行。
勞動部解釋,除了顧及勞保年金全面性通盤檢討外,過去原應隨基本工資調整的投保薪資分級表,現行分級表上限卻從民國95年修正至今仍未調整,反而是基本工資調高多次,因此上限金額確有配合調高必要。
經濟部12/10已建議勞動部,未來邀集經濟部、財政部等部相關部會及工商團體進行研商,再做最後確認,勞動部也承諾會再邀各界會商。
週休二日元旦上路
勞動部表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從「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全年的休息日將增加13日,預估有340萬名勞工受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說明,「雖然發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的國定假日從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但從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這次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還包含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雇主讓勞工在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以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要給加班費,雇主也不可以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由,減少工資。
此外,也明定出勤紀錄的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紀錄,紀錄應保存5年,勞工可向雇主申請紀錄副本。若勞工因家庭成員需要,可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訖時間。另外,也刪除了童工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
勞動部表示,配合105年1月1日起法定正常工時從「每2週84小時」縮減為「每週40小時」勞工全年的休息日將增加13日,預估有340萬名勞工受惠。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說明,「雖然發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將該細則第23條所定的國定假日從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但從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這次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還包含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雇主讓勞工在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以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要給加班費,雇主也不可以法定正常工時縮減為由,減少工資。
此外,也明定出勤紀錄的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紀錄,紀錄應保存5年,勞工可向雇主申請紀錄副本。若勞工因家庭成員需要,可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訖時間。另外,也刪除了童工的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
房地合一 如期上路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2月9日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財政部長張盛和應邀備詢,針對立委詢問政府對房地合一制明年上路的態度時,堅定表示沒有變數,如期實施勢在必行,毋庸置疑。
立委表示,稅制改革十分不易,以證所稅為例,近年歷經復徵、修改再廢稅,民眾對於稅制改革能否堅持到底產生疑慮,對於即將在明年施行的房地合一制,有無可能複製證所稅事件的發展情勢,無法順利課徵,要求張盛和表態。
張部長說,房地合一課稅是全球趨勢,財政部認為有推行的必要,2016年1月1日 房地合一制一定會如期上路,不會改變。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立委表示,稅制改革十分不易,以證所稅為例,近年歷經復徵、修改再廢稅,民眾對於稅制改革能否堅持到底產生疑慮,對於即將在明年施行的房地合一制,有無可能複製證所稅事件的發展情勢,無法順利課徵,要求張盛和表態。
張部長說,房地合一課稅是全球趨勢,財政部認為有推行的必要,
因遷廠自行離職可申請失業給付
有鑑於因「遷廠」所引發的勞資糾紛爭議時有所聞,勞動部12/8函示,勞工因雇主遷廠而選擇自行離職,不論雇主是否已提供必要的協助,仍屬於就業保險法之非自願離職,於失業期間可依法申請失業給付。
勞動部保險司司長石發基指出,實務上確實有雇主基於經營成本搬遷工廠,勞工不願意變更工作地點而選擇自行離職,但因雇主已有提供免費住宿及交通費用補貼等必要協助,未違反勞動契約,因此過去經常衍生「遷廠」究竟是否認定為非自願離職爭議。
石發基進一步指出,但勞動部考量就業保險目的即在保障非因勞工本身原因而離職的就業安全,並不以雇主資遣勞工或違反勞動契約等可歸責於雇主的離職事由為限,遷廠即為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事由之一,且變更工作地點對勞工及其家人日常生活勢必產生相當影響,因此勞動部決定對此作成行政函示。
意即,因為「遷廠」即使雇主已提供必要的協助而未違反勞動契約,仍屬非自願離職,不影響勞工失業給付權益。
年末趕工 加班不得超過法定上限
年關將近,有些雇主因生產線需要趕工,可能會指派勞工加班,衍生超時工作的問題。勞工處提醒事業單位,非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雇主不得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且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依勞基法第32條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加班的必要時,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能延長工作時間。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必要,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或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另外,勞工延長的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適當的休息。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如勞工因健康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者,雇主也不得強制其工作;違反將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有鑑於因「遷廠」所引發的勞資糾紛爭議時有所聞,勞動部12/8函示,勞工因雇主遷廠而選擇自行離職,不論雇主是否已提供必要的協助,仍屬於就業保險法之非自願離職,於失業期間可依法申請失業給付。
勞動部保險司司長石發基指出,實務上確實有雇主基於經營成本搬遷工廠,勞工不願意變更工作地點而選擇自行離職,但因雇主已有提供免費住宿及交通費用補貼等必要協助,未違反勞動契約,因此過去經常衍生「遷廠」究竟是否認定為非自願離職爭議。
石發基進一步指出,但勞動部考量就業保險目的即在保障非因勞工本身原因而離職的就業安全,並不以雇主資遣勞工或違反勞動契約等可歸責於雇主的離職事由為限,遷廠即為就業保險法所定非自願離職事由之一,且變更工作地點對勞工及其家人日常生活勢必產生相當影響,因此勞動部決定對此作成行政函示。
意即,因為「遷廠」即使雇主已提供必要的協助而未違反勞動契約,仍屬非自願離職,不影響勞工失業給付權益。
年末趕工 加班不得超過法定上限
年關將近,有些雇主因生產線需要趕工,可能會指派勞工加班,衍生超時工作的問題。勞工處提醒事業單位,非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雇主不得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工作,且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加班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依勞基法第32條規定,雇主有使勞工加班的必要時,必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才能延長工作時間。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必要,應於延長開始後24小時內通知工會或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另外,勞工延長的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給適當的休息。違反規定者,將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如勞工因健康因素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者,雇主也不得強制其工作;違反將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因應貿易自由化支援條例 初審通過
為協助企業、勞工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條例第6、7條要求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必須建立觀測機制,確認國內有無內需型、競爭力弱、易受貿易自由化影響的產業受到衝擊,將指定產業納入輔導對象,並於每三年檢討一次。
有關勞工權益部分,於條例第12條中明訂勞動部應對指定產業及受損產業所屬勞工,提供適當調整支援措施,如經營與市場開放項目相同或直接競爭產品或服務的企業未經認定為受損企業時,所屬勞工也可在6個月內向勞動部申請認定,以適用調整支援措施,而相關申請辦法,將由勞動部訂定。
伙食費免計入薪資 每人每月限2,400元
國稅局表示:自今年1月1日起,一般營利事業按月定額發給員工之伙食費,包括加班誤餐\費,在2,400元限額內免視員工薪資所得。營利事業若於規定發布後,因未能及時辦理提高伙食費作業,俟於實際補發時每人每月2,400元限額內,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舉例說明,甲公司員工今年1至3月每月伙食費1,800元,4月公司決定提高並補發員工前三個月伙食費至2,400元,則加發與原發給部分在每人每月2,400元限額內,免計入員工薪資所得。伙食費之申報超過每人每月2,400元部分於轉列員工薪資所得後,仍可列報費用減除。